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土地征收关系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是农民最为关心,社会最为敏感,政策最为严肃的一件事情,必须更加顾及农民切身利益,更加严格规范有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正当权益。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镇(街道)鹅湖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征地补偿安置指标疑被当宅基地卖给他人的问题。 9 ~0 M) W; X" q; B3 o8 c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结果:1993年至2007年,温州灯具生产基地落户南白象镇(街道)鹅湖村,征掉本村第3、第4、第8三个生产队农田共298亩。其中大部分是由区里发文批示的,另部分由村干部违规擅自征用给自己与关系户。当时村民也不知道具体补偿情况,不征地也不行,征地了之后怎么办,我们下一代怎么办,有所顾虑。; N" ?0 ?7 {1 e, v
1996至2004年间,我们村其他生产队农田也陆陆续续被征掉。可我们发现,他们补偿比我们多一个安置土地指标(二产三产指标)。我们也去询问打听,得到的消息是:你们的安置指标被镇里和村干部当宅地基卖掉了。大家征地户也到镇里去讨个说法,但镇里回答是:你们是镇级工业区,没有安置补偿指标。" Q! A2 V& n! Q
当时信息比较封闭,无法得到有力证据。到了2015年,国家号召信息要公开,才知道土地资源局文件,征完户、征地户都有安置房补偿指标。/ _/ ?/ j* t3 T4 h
& Y5 T" F I* P; s. K
证据三:有卖出收据,镇干部才承认卖出属于征地户的宅地基67间,村干部卖掉农户宅地基144间,共181间。他们的理由是,因梧白公路(今称温瑞大道)建设所需资金。而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温瑞大道属于市重点工程,叫我们几户农民来买单是不是合理?# f _, k A! U, m* z
这是上级政府给我们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是属于农民的财产,镇里街道和农村干部卖掉属于农民的财产是不是合法?如此不顾农民的利益,为所欲为,欺上瞒下,解决问题互相推脱,看证据(四)2015年村委包括镇干部在内,签下承诺书,如果有大的征地项目,保证优先解决。2015年世界青年科创园落户我村,征地面积100多亩,如今工程已经竣工,征地安置指标(二三产指标)留在镇(街道)干部手中就是不给你解决。村、镇(街道)两级干部签下承诺书算不算数? " W$ |9 G8 L5 X# l6 T-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