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交警接到市民实名举报其微信好友张某(男,24岁)多次无证驾驶,并出示其“谁的副驾还没个黑丝摸呢”“生活那么苦,还好草莓能甜一下”等朋友圈的附文配图。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立即根据网友提供的号牌为桂AZY***黑色“奥迪”车辆信息,利用智能监控系统追踪该车辆行车轨迹,当驶至红光大桥头时成功将其截获。在民警面前,张某拒不承认所示的朋友圈正是本人,直到民警向其出示截取的监控高清画面,张某才承认了自己多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公安系统数据显示,张某在未满18岁的时候由于无证驾驶重型机车,被城中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但张某并未引以为戒,依然多次无证驾驶且超速行驶并在朋友圈炫图,该行为极其恶劣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民警“你知道不能无证驾驶吗” 张某“知道” 民警“那你为什么还开车” 张某“因为我科目一考了6次都没过,但是科目二、科目三随便过”据张某所述,该辆黑色“奥迪”是他刚刚从朋友那里买来,还没有过户。张某称,虽然自己科目一理论知识考核没有过关,但是科目二、科目三实操技能已经非常娴熟,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没有问题。
看到张某交通安全意识如此淡薄,民警向其深度普及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当中理论知识考核的重要性。
同时,民警还严肃的教育张某,告知他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通过民警的法制教育,张某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表示会认真备考机动车驾驶证,以后驾车上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对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其他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2月29日下午,机动大队民警将张某送至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拘留。
8 u" L( v- ]- {# l# p! u& C( X6 [
) z5 ]* m9 s9 w; x1 }& B# P2 E( s' L: d5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