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7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嫖娼姐妹花后偷其项链,姐妹花报警称遭抢劫性侵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2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383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16:37: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凌晨时分的派出所,一对年轻姐妹报警称遭网友抢劫并被性侵,然而民警发现两人证词漏洞百出。原来,这是一起由卖淫嫖娼引发的“案中案”,起因是嫖娼男子觉得“钱花亏了”遂起意盗窃。目前,男子程某因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两姐妹因涉嫌卖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2017年5月19日凌晨,浦东横沔派出所接待窗口,一对车姓姐妹报案称,被一名男性网友带到康桥镇某旅馆持刀威胁并被强奸,一条价值3000多元的项链被抢走。横沔派出所会同三林分区指挥部、网安支队,立即开展侦查。
犯案男子是谁?姐妹俩提供了一个微信号和一个手机号。在微信号中,报案人和涉案男子间的聊天内容被人删除,手机是关机状态,无法接通。线索中断,民警随即提取了旅馆的多处监控,并很快就掌握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就在案情取得进展同时,一些疑点涌上民警心头。监控显示,他们一行三人于17日晚间到旅馆,并用两姐妹的身份证办理了入住。入住时,男子拎着行李先进入酒店,两姐妹紧随其后,并不存在胁迫的迹象。在所谓“强奸”发生之后,三人还多次进出旅馆,姐妹也有大量独处时间,完全有机会报警,但为何两人选择在案发后两天才向警方求助?
接警不到半天,程某在航头某酒店被警方抓获。
面对审讯,程某说了另外一个版本的“事实”。据交代,他确确实实偷走了金项链,但并没有强奸两人,而是与两人在旅馆房间内谈好价钱并发生了性关系。为了“自证清白”,程某打开与报案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多次提及性交易的具体细节。
原来,程某此前在某浴场与两人中的妹妹进行过性交易,并互留微信。5月17日,妹妹通过微信表示,将带着姐姐来沪“下海”赚钱,希望程某能收留并介绍生意。当晚,程某将其安顿在旅馆后,先后与两人发生性关系。程某觉得,已经为两姐妹花了不少钱。次日清晨,他以帮助租房为由向车姓姐妹索要了1000元钱。18日下午,将两姐妹带出用餐时,他中途折返酒店偷走了她们放至在梳妆台上的项链,随后将项链典当换取1100元用于挥霍。
次日,被传唤的两姐妹也在铁证面前,向警方坦白了因钱财被盗想追回财物才谎报警情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处刑事拘留;车某姐妹因涉嫌卖淫,被处行政拘留10日。
男子嫖娼后不给钱 女子报警“被强奸”双双遭拘
约定3次3000元,女子从广东到泉州赴约卖淫,不料事后男子拒付嫖资。女子觉得吃亏,报警称“被强奸”。泉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调查发现女子报假警,双方是卖淫嫖娼关系,男女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经办民警介绍,泉州男子林某章今年25岁,刚大学毕业不久,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2个月前,林某章到广东出差,闲得无聊就用微信摇一摇找附近的女子。很快,他与广东揭阳女子,28岁的林某娇联系上了。两人通过微信认识后,就一直通过微信保持联系。
2015年4月27日,林某娇应林某章邀约来到泉州,两人在市区一宾馆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林某娇与林某章发生争执,林某章离开现场,并不再接听林某娇的电话。林某娇感觉自己被欺骗,越想越气,第二天就报警,声称自己被人强奸。
接到报警后,民警将林某章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原来这并不是一起强奸案,而是一起卖淫嫖娼案件。真相便是,林某章与林某娇在微信上约定,林某娇每个月到泉州一趟,两人发生3次性关系,林某章则支付给她3000元钱。4月27日,林某章与林某娇发生关系后,林某章却不愿意支付嫖资,两人发生争执。
女子夜里报警被抢劫 却和“劫匪”一道被罚
扬子晚报讯(记者 焦哲)2013年12月4日夜里,一名女子报警称自己在银行取钱被歹徒抢走了3千元。警方展开调查,结果报警的女子却和“劫匪”一道被治安处罚了。这到底是咋整的呢?
“我在银行取钱,被抢劫了!”12月4日晚9点多,南京江宁高新园派出所接到刘小姐的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刘小姐反映,她刚刚在银行ATM机上取了千元钱,就突然跑来一个男子,将她的钱抢走了。“那个男的中等个头,20多岁,穿蓝色牛仔裤,往那个方向跑了……”刘小姐说得非常详细。经验丰富的民警观察发现,刘小姐的神情非常淡定,不像是普通女性市民被歹徒抢劫后常有的慌张。而且,她对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说得特别详细,好像是她熟悉的人一样。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内做进一步了解。果然,在民警的追问下,刘小姐不能自圆其说了,最后只好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刘小姐口中的劫匪实际是她在微信上结识的男网友张某。刘小姐在KTV做女服务员,张某跟朋友去KTV消费时,用微信“摇”到了刘小姐。见她人长得漂亮,张某便开始紧追不舍。两人先是在微信上聊得火热,刘小姐想让张某帮忙“订房”照顾自己的业绩,而张某则想和她发生关系,可谓各有所需。在微信上,张某表现得很是阔绰,称要照顾刘小姐的生意,但实际上他自己从没单独去KTV消费。在“微聊”了两个月后,张某终于提出想和刘小姐发生关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3千元成交。
因为担心张某会赖账,刘小姐事先还特地问他,到底有没有钱。张某回答得很干脆:“我带着银行卡来,没钱就带你去银行去取。”12月4日晚,两人在江宁某宾馆相约,张某还特意出示了4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以显示自己有钱。随后,两人云雨一番。完事后,刘小姐便让张某付钱,张某便带着她去银行取。结果,连跑了4家银行,取钱都不成功,因为张某每次输入银行卡的密码显示都是错误的。这时,刘小姐意识到张某根本没有钱,可能是在骗人,便上前打他,张某当时就跑掉了。见张某跑远了,刘小姐追也追不上,想想气不过,便打电话报假警,谎称自己抢劫。目前,民警将张某找到。对于刘小姐所说的,张某表示承认。警方以卖淫嫖娼对他们依法作出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来源重案组档案
# W. ?" o9 Q/ d+ g2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2-4 06:39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