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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1 l- H$ V, [我是南充保利一个商户,于2019年10月31日交给保利压二付三分两次共计48429.25元,这笔费用保利到昨天(2021年7月29日),都不曾主动开具任何发票。作为堂堂央企,岂会不知开发票一事,可见有意偷税漏税。本人于今日拨打税务机关投诉保利未开发票一事,过了几个小时收到保利方面电话说水票会通过我预留邮箱开具电子发票。保利开业到现在这么多商家交了多少费用,应该开具多少发票?一问保利是否给其他商户开具发票。二问保利是否应该主动开具发票,履行纳税的义务。三问高坪税务局接到举报是否应该查高坪保利公司是否偷税漏税,而不是有人举报一户仅仅是要求保利补开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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