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福建省福州市有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和他的朋友邀请他的女网友见面吃饭,在看到这名女子喝醉后,他们对她进行了猥亵和暴力侵犯,而检察院依法披露了强奸案起诉书,恢复了案件的详细过程。俩90后男子和女网友见面吃饭,饭后将其“侵犯”,被捕后称是女方主动 胡某,男,1991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福建福州人。 肖某,男,1995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福建福州人。 在审理此案后,法院发现胡某和笑笑(化名)通过社交软件相互认识,胡某邀请肖某和笑笑一起吃饭,然后三人去一家音乐餐厅喝酒,在此期间,三人喝了十多瓶啤酒,凌晨1点左右,胡某和肖某看到笑笑喝醉了,不省人事,于是肖某开车带笑笑到一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肖先把胡某送到419房间,把笑笑锁在车里,在此期间,笑笑未能开门,因此选择报警求助,后来,肖某下楼帮笑笑进了酒店,当两人乘电梯到达酒店四楼时,肖某看到笑笑喝醉了,不省人事。 于是他把她带到楼梯间,握住笑笑的手,对笑笑做了不雅的动作,同时,他还摸了笑笑的隐私部位,随后,肖某就把笑笑被送到419房间,离开了酒店,与此同时,胡某也强迫笑笑与他发生关系
胡某及其辩护律师对犯罪事实和指控提出异议,辩称与笑笑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肖某对犯罪事实和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接受处罚,肖某的辩护律师提出,肖某是初犯,主动认罪接受处罚,要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了胡某在妇女喝醉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强迫发生关系的案件,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肖某在妇女醉酒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强迫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迫猥亵罪,肖认罪接受处罚,并自愿签署了供词和处罚宣誓书,他表示悔改,受到从轻处罚。胡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笑笑是自愿的,所以胡某不构成强奸罪,经调查,笑笑发现自己在遭到性侵犯前被锁在车内,并在未开门后报警求助,在被胡某侵犯之前,她曾被肖某强行猥亵,其他事实可以证实,笑笑在被两人侵犯之前喝醉酒,并积极寻求帮助,无法独立抵抗他们的犯罪行为,因此胡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和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总结: 因此一审法院裁定胡某犯强奸罪,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肖犯强迫猥亵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对此案件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呢?欢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想法! $ i- k6 w. r W- p ]; 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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