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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底购买由桃鑫公司开发的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一段107号摩科郦江小区住宅一套,双方对房屋价款、付款方式、房屋面积及交付条件、交接手续和逾期交房责任等进行了约定。桃鑫公司按约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本人已按约定向桃鑫公司支付了全额购房款,桃鑫公司后因自身原因,房屋延期于2020年9月01日交付。但因以下情况造成房屋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业主无法正常居住。在开发商强行交房后长达40多天内,房屋存在墙体渗水,小区绿化不符合交付约定等现象,与合同中承诺的房屋交付之日达到入住交付条件相差甚远。在2021年9月1日交房之日前,开发商并没有对所售房屋进行合理的验收。交房至今依然未提供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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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论坛寻求帮助,督促桃鑫公司立即交付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按约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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