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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塔社区五组周围已经高楼林立开发过程中,需要把集体所有的土地统一征收,所有社员由原来的农业户统一转为居民户,涉及的赔偿按照国家新《土地管理法》的标准进行处理。正因农业户口与拆迁赔偿产生联系,所以在办理迁入户口、新增户口等业务时,派出所会尊重当地村组(居民小组)、村居(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办的意见,以免因利益分配导致纠纷。02二问:居民小组为啥收了钱才协助上户口?那村组(居民小组)的意见又为什么会与收费挂钩呢?“我们想通过收取公益金来控制户籍人口的增加。”这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因为种种原因,邓俊所在的原南塔社区五组虽在上世纪90年代进行了拆迁,却一直没有进行统征统转,村民还未变为居民,这给了许多人挂靠户口的机会。从那时起,该社区户籍人口开始迅速增加。据社区干部回忆,出现了个别居民频繁结婚、离婚、再结婚,以帮助别人落户。“还有的人通过结婚落户后,再牵进一家人来。”该名社区干部说。因为担心户口增加,会摊薄统征统转后的土地款等收益,上世纪90年代,原南塔社区五组组织居民代表,讨论制定了这项村规民约:对空挂户、再婚迁户、再婚生育子女等,其上户都需缴纳一到五万元的费用,缴纳的费用入集体资产,用于该小组的公益事业支出和日常管理。这也是收取公益金后,再由居民小组负责人在《上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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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约定,邓俊深感质疑——其一,这项约定制定时,为何没有征求过他或他家人的意见?其二,他再婚生子,并非假结婚、如此以维护村集体利益的名义,妨碍到他给儿子合法上户口的约定,真的合理吗?03三问:达到控制户口增长的目的了吗?实际上,南塔社区五组的这份约定效果也似乎并不好,未能阻止当地户籍人口的迅速增加,当前邓俊所在的村组人口从制定规定时的5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000多人,几乎翻番。有居民告诉记者:落户收取1-5万元公益金的公益金,与回迁房的收益相比不算多,并不能阻止一些人前来挂靠户口,实际上异化成了以居民小组的名义出售户口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