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东坡区进一步健全“四项机制”,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切实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依托环境日、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倡导全民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公众监督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治理。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发挥项目资金绩效。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多种模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社会资金投入回报补贴与风险补贴机制。 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加大对各园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督查力度,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执行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刘继忠) 4 J1 ^4 ?% \+ Y/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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