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城东派出所接到王女士报警,称自己被汪某骗走1000元。一、相识 原来,王女士是某足浴店的工作人员。汪某有一次在店内消费后便添加了王女士微信,表示要交个朋友。 于是,两人经常在微信上聊天,汪某也时常对王女士嘘寒问暖,两人关系也逐渐变得亲密。 二、转变 渐渐地,由于汪某自己没有收入来源,每天游手好闲,身上仅有的钱也都花完了,他就想到从王女士手里骗点钱。 10月25日上午,汪某就虚构有急事需要用钱、汽车加油等理由向王女士借钱。期间,汪某还让老乡刘女士假扮自己的姐姐,添加王女士微信,并承诺等王女士转账后,会替自己的弟弟还钱。王女士便转了1000元给汪某。三、反目 汪某见王女士这么好骗,就打算继续要钱。 “我手头也不是很宽裕,加上我和他才认识没几天,他这么问我借钱,我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就没有再借他钱了。”谁知,汪某竟然威胁王女士说:“你不给我钱,我就不还钱了!” 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当即报了警。11月9日上午,民警抓获诈骗嫌疑人汪某。 目前,汪某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四日。 最城东反诈提示录 【警方提醒】 1、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手机验证码告知他人。 2、银行工作人员和客服人员均无权索要持卡人密码、交易验证码等信息,有任何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拨打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求证。 3、凡是以各种理由索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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