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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7.12号在微信上面看到了招聘启事,于是去看了准备打暑假工到8.25日,我2019年7.16日正式上班,在8.8日因为家中有事情迫不得已不能再继续上班,于是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说了一会也就答应了,但是并没有给我结算工资,我想向他询问,他一直用其他的话题来遮掩不想发工资的事实,虽然我没有做到8.25号。但是在上班之前他也没有说过这类问题,我在网上查找,有许多相似的案例。依旧法律来讲,老板必须把我上班期间的工资一分不少的发我,他的店铺地址位于- Q& C9 g/ Z v4 s7 l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外西街121号,一个什么家访往里走一件小屋里面。微信号以及重要的聊天截图也公示了,大家麻烦评下理谢谢。: K7 z0 f3 d1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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