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T6 v: k) y. I% K 我叫李双江,举报南充锐士堂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吴鹏,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金融广场商业街6号楼4层401号。1:其从2019年4月6号预售起,到2019年5月28日,施工毫无进展,而且还准备在6月15日左右再进行预售,其口口声声说4月、5月、6月开业,毫无诚意,已向12315投诉。- O. R9 f, o+ d. y
2: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只有两三位,施工区域基本无人员,严重怀疑其没有施工诚意,担心“非法集资”要跑路。8 a! @, ^! A6 E" z. T4 F$ Q
3:预售至今,只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怀疑其偷税漏税,已向税务稽查举报。 " \- D$ z. y. u! h/ Y/ C 2019年4月4日,我参与交100抵1000优惠活动,并向锐士健身支付为新款人民币100.00元整,锐士健身微信图发凭证给我。2019年4月8日18:03分我微信支付锐士健身2年年卡1000元订金,锐士健身开具收据。2019年4月9日12:52支付宝向锐士健身支付人民币700.00元、现金向锐士健身支付人民币1400.00元,共计人民币2100.00元,并将2年年卡改为储值卡。后我在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4日多次前往锐士健身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明宇金融广场6栋的预售中心商议改回2年年卡,最终在2019年4月24日达成协议,并于2019年5将储值卡转为2年年卡多出的部分转账至我账号,至2019年5月27日,我还未收到来至锐士健身的转账。并且,截止至2019年5月28日,还未进行开业活动。 综上,自入会籍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5月27日,锐士健身还未开业,被告至今也未履行储值卡改回2年年卡的退款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恳请贵院依法责令被告退还原告李双江会籍人民币:3100.00元、交100抵1000优惠活动:人民币100.00元,共计人民币:3200.00元。 不仅如此,到现在其位于高坪区江东中路四段金融广场6号楼4层401号的健身房施工还未有进展。 我已经在12315网上与电话递交投诉、也已经向税务局网上与电话递交其偷税漏税的嫌疑,也正准备在高坪区人民法院起诉锐士堂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等会儿上传图片信息,大家不要再被这家公司骗了7 u+ {; V$ H8 j0 U'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