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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2日,我父母找鸿缘房地产公司法人贾林,以我(袁进敏)的名义购买颐和城房屋 (二号楼10楼3号房),当天我母亲从农业银行账户转账300000人民币到贾林账户,开具收条,盖有公司公章,私人公章,说的五日后签网签合同,结果过了几天我们找贾林签合同,贾林就玩起了躲猫猫,后面都因我全家在新疆务工就想着有凭证就没有找贾林,后面我爸爸给贾林打电话,贾林说你有条子,你怕撒子,你回来我给你拿房子就行了,这两年期间我们家人去找贾林,贾林就这么说,直到现在我们都被蒙在鼓里,网上查询得知贾林于2016年就因民间借贷,集资,银行贷款,公司股权,财产被冻结,我于2018年11月初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冲冲就回了家,当初我们订购的房子贾林也卖了,找了贾林两天才找到,说的钱现在没有,颐和城也被经侦大队查封,要不你就在等等,说颐和城还要陪房可以给我弄,要是陪房不行,广场文笔山明年还要开工修房,到时候给我们一套,我回家与家人商量后,还是觉得不对,就到西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民警给我们做了笔录后,叫我们过一个礼拜再去,过了一个礼拜,我又到经侦大队去,经侦大队告诉我,贾林是借我们的钱,你说这是不是柰子哦,买房子说成我们借他高利贷,现在经侦大队说的不够成诈骗,叫我们走民事诉讼,现在贾林资产被冻结,就算我们赢了,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资产,那可是我全家几年才挣下的辛苦钱,现在就为了买个房子,全部就没了,我希望政府给我个说法,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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