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猪被撞死后向车主要高价赔偿,猪主人构成敲诈罪被行拘10天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16:39: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 M/ o1 }- n) N/ Z9 \' a; a
在道路上行驶,不仅要注意路边的往来行人,还得注意家畜突然出没在马路中央。这不,近日在西昌市安哈镇就出现了一起私家车撞死家养猪的案件,原本协商解决便了事,无奈家养猪的主人丰某要求高价赔偿,最终被认定涉嫌敲诈勒索 ,行政拘留10天。
' k, \, h1 s' R* ?4 Z* o+ ^2 O6 t3 a/ }# i5 p$ r$ h
家养猪冲出马路被撞
; r7 @, \. s5 V. p1 q; d% l+ h4 b$ e7 v& R7 M; t, b$ h
  主人要求高额赔偿金; u0 z5 b; Y0 m* v/ ]& q) i) e% Q
1 k- q# E& y% i; o4 i+ \
  事件发生在8月30日下午3时左右,当天,一辆云A牌照的车辆,从宁南途径普格准备来西昌玩耍,哪知道行驶至安哈镇大箐村1组时,突遇一头家养猪冲到马路中间,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家养猪被当场撞死。
1 `2 ?! b- g2 p& y% I
7 h; }. O; o# ], [  事故发生后,私家车主人郑某表示愿意赔偿1500元,但是家养猪主人丰某表示要赔偿3000元才愿意和解,在协商不了的情况下,郑某选择了报警。
0 L2 s& {- s  j4 u6 P5 r' Y- d7 T
+ I3 M( M3 m- I2 [5 s* ?5 ]  西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了解了现场的状况并拍照取证,随后开始进行协调,当地的村组干部也前来一同协调。经过一番协商后,丰某表示需要赔偿2500元才和解,不能再予以让步了,且态度坚决。他表示赔偿2500元有以下原因:首先,因为被撞死的猪是家养猪,准备留到11月份过年时宰杀的,如此一来过年猪就没有了;其次,该猪是家中儿子从小养到大的,猪被撞死儿子很难过;再次,虽然现在猪还没有很重,但是之后会继续生长。3 z1 ^  Y1 L* M2 U! m
! s1 O$ M) Z" F" [, A% g0 j4 W2 k  Y
  索赔金额超出市价3.5倍1 Q- U5 p0 a4 E  K: @, O$ P! D

. _" R/ X) L. q/ }  丰某被判定敲诈勒索
& I9 b. A, \1 w; S
8 k- i' X; s( c6 f) M  随后派出所找来市面上卖猪的商家,对撞死的猪进行了称重,猪重45公斤,在当地的市场价为8元一斤,该猪总共市场价格是720元。丰某提出的2500元赔偿金额显然不符合市场价格。私家车主郑某将猪撞死已成事实,不过,猪的主人也负有一定责任。据了解,根据《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国道、省道等道路不允许饲养家禽。  B. M3 \9 f. R- f
$ Z! }& g2 y# n! w4 s
  因无法协商一致,最终西溪派出所民警将丰某带回派出所,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件进行处理,处理案件的民警冉旭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丰某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于是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 U* y3 y4 v! u0 h

3 B7 L/ L4 o( v, N- g: i  同时要求郑某赔偿猪的市场价格即可,不过郑某表示,因丰某家中经济困难,最终赔偿了1000元作为补偿,被撞死的猪也通过相关规定进行了土埋。
/ d( M) l( U: s+ ]( J3 z. j, t) t7 u
  派出所表示,该案件的处罚是相关规定的最高处罚,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事例,整治一些社会乱象,进一步地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把“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无伞固基”的准则落到实处,为西昌营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 H! F* V9 Q% q( I4 j8 b- m! [" L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4 06:10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