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还钱可以,你们先证明他是我爸!”
有一个词语叫做“父债子偿”,因为有血缘关系,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直系亲属之间有一定的相互责任,那么如果父母欠了钱,需要儿女来偿还吗?女子陈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老陈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但他并不满足于朝九晚五的生活,他有自己的理想,那就是给妻女创造一个优越的生活条件,不至于上街买件衣服都有犹豫半天。但创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老陈努力了大半辈子,赚的钱没有亏的钱多,最终他不仅欠了亲戚朋友很多钱,在银行也有一笔贷款。
爸爸什么时候去银行贷过款?小陈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她连忙跑去问妈妈,但妈妈也从来没听老陈提起过这件事情。小陈告诉银行,说自己根本那不知道这笔贷款,她没办法还钱,但银行却表示,老陈是你的父亲,他欠的钱你有义务偿还。
因为一些办事流程存在问题,就会出现一些比较“奇葩”的事情,还有的人连证明自己是谁自己都很难。2013年广东老人邓锦芳意外跌倒住院,他委托自己的儿子拿存折到银行取钱,结果儿子邓汉林被告知,老人存折上的名字跟身份证上的名字对不起来,必须到所在地有关单位开证明才行。
父亲在病房里等着钱治病,邓汉林心里有些生气的,但他还是到派出所办了证明。再次来到银行,银行那存折上的名字改成了与身份证一致,然后又对邓汉林说到,因为刚改了名字,取钱必须要本人到场。
证明身份有时非常的困难,但一般都是有关部门要求个人证明身份,还是第一次听说个人要求银行证明身份,可能银行也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反问银行的小陈并不打算替父亲还这笔银行的贷款,但没想到银行直接将她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银行方面表示,小陈作为陈某的女儿,合法的继承人,有义务替陈某偿贷款。通过银行提供的资料也能够证明,老陈确实在银行有一笔5.8万元的贷款没有偿还。但小陈认为,自己和妈妈根本就不知道老陈欠债的事情,这笔钱花在哪里她们也一概不知,这样一笔钱为什么要算在她们母女的头上呢?
银行从继承的角度上考虑,认为作为女儿,小陈应当替父偿还,而小陈的妈妈和老陈是夫妻,老陈欠的钱是两个人的共同负债,也应该承担还款的义务,但银行的主张却并没有的到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判定小陈母女没有义务偿还老陈的这笔负债,这让所有人都不理解,难道银行真的需要证明老陈是小陈的父亲吗?
法院判决的理由自然没有那么简单,小陈母女之所有不需要承担债务,主要是因为母女俩对老陈这笔欠款一无所知,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陈某夫妻的共同财产,证明这笔钱花在了家庭建设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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