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龙凤镇政府恶意掩盖真相 如此“息访”天理难容! 再致泸州市委蒋辅义书记—— / t+ d( _4 H; @$ w8 C* e
尊敬的蒋书记: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对叙永县宏运砂石公司的关注,但龙凤镇政府恶意掩盖真相,颠倒黑白的《信访处理意见》,让我们无法接受。 2017年4月24日,龙凤镇人民政府对宏运公司关于《泸州市叙永县龙凤乡政府弄虚作假招商致使招商企业倒闭的投诉》的信访处理意见,我们认为,该处理意见恶意掩盖真相,纯属颠倒黑白,如此“息访”天理难容!
6 b% J7 B" h) N 一、 是不是招商引资企业,谁说了算?
( G0 V/ q2 r( f' V5 q/ I 龙凤镇人民政府怕承担责任,恶意掩盖事实真相,出尔反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也没有经过任何认证的情况下。采用先入为主、贴标签方式认定宏运公司为非招商引资企业。试问,宏运公司是如何通过县发改局的立项、备案的?龙凤镇政府由此得到县政府的招商奖励一万元,企业法人马秉武又得到了镇政府的荣誉证书和300元现金奖励应如何解释? 如果宏运公司不是招商引资企业,为何镇政府领导会鞍前马后的帮助协调该公司入驻,县政府会为“非法企业”专门开多次联席会协调该企业的用地?难道领导们都是收受了宏运公司的好处? 1 s+ i3 y6 l7 I: V5 w3 ~/ k
二、东拉西扯,镇政府刻意掩盖什么? 宏运公司选址位于龙凤镇政府门口北侧临永宁河的头塘村三社,该公司在此生存七八年,为何现在镇政府才刻意强调宏运公司在此非法生产经营? 龙凤镇政府称:宏运公司入驻的土地是2000年前征收头塘村三社农民的集体土地,但一直拖欠征地款60余万元,每年财政支付15%利息。时任政府领导为了有效利用该宗土地,经县上同意实施招商…… 事实上,龙凤镇政府招商时已与宏运公司协商好了签订协议方案,但拟定好的协议迟迟未签。 2009年3月25日,龙凤镇政府竟然落实村上与宏运公司签订三年用地协议,每年租金8000元,期满后又续签三年。 请问:头塘村三社的集体土地早被征用,虽说拖欠着60余 万土地款,但给付着15%的利息,土地归属一目了然,为何还让宏运公司给付村民8000元/年的租地款?更让人不解的是,该宗地主体为河滩地,河滩地没有征地补偿。既如是,那60多万的拖欠款从何而来?事实上,所谓2000年前欠征用土地款与此宗土地没有任何关系。该笔款项是镇政府修政府大院和非法买卖土地拖欠的费用。 宏运公司向头塘村交纳了土地租金后,在建设过程中,因叙永县三省公司投诉,叙永县人民政府又以该宗地与三省公司存在争议为由督办通知宏运公司停工,叙永县国土局对宏运公司的场地进行查封。此时,宏运公司才知道此地属于“川南叙永活牛交易市场”项目用地。鉴于宏运公司已投入了大量资金,叙永县人民政府龙凤镇政府解围,召集相关部门在县政府会议室先后召开三次联席会协调该项目(三省公司提供有县政府有招商文件、判决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地籍调查表、国土测绘图、县委常委办公会纪要等证明该宗地是该公司的合法项目用地)。通过联席会找来三省公司协商临时用地,要求宏运公司与三省饲料公司签订用地协议,每年交纳6万元的租金和管理费,承诺三年内解决问题,但一直没有落实到位,所谓“不定期项目用地协议”不成立。
' O& D/ x# X( i: O% ?( L. E! [* i 三、2015年7月出让给张井均的土地为何宣称是在宏运公司入驻之前,这其间到底有没有隐情? 龙凤镇政府称:张井均购买的一宗土地536平方米,是在招商范围之外,也是宏运公司入驻之前。而事实上,该地块是2015年7月出让给张井均的。据叙永县政府提供的地籍资料,该地块完全在三省公司的项目用地上,难道龙凤镇政府之前是用非招商用地在招商?
8 _5 O. ?1 m# m5 d6 s5 y 四、“打击取缔非法采矿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是怎样将宏运公司列入整治对象的? 龙凤镇政府为了掩盖违法行为,逃避责任不向县和县级以上部门如实汇报,畜意歪曲事实,导致相关部门对宏运公司发出一系列整改、停产、处罚书,让企业增大投入,一步一步将企业逼入绝境。宏运公司早在两年前就更改了经营范围,不再采砂。而叙永县相关部门却执意将宏运公司列入非法采砂、采矿企业给予打击,还厚颜无耻地叫宏运公司“理解配合”,让人哭笑不得。 此致 敬礼 叙永县宏运砂石公司法人 马秉武 2017年4月25日 5 T8 S5 m3 _5 a _! D'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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