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食药安全责任书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亭子436户食药经营户签订《食(药)品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构建食品药品“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安全”的市场监管机制,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3月1日起,集中时间、人员,分乡分业态与亭子片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签订《2017年度食(药)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地增强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为确保《2017年食(药)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的全覆盖,亭子监管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和区域,定责定人定户,入户进店向经营者宣传和讲解责任书的条款,要求生产经营户熟悉责任书的内容,明确其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知签订责任书的意义所在,让其真正成为“紧箍咒”,自觉按照责任书的条款来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其食(药)品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执法人员每到一门店,结合责任书内容,对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培训,现场指导、现场完善,检查一户、签订一户、落实一户、规范一户;执法人员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的过程,更是新《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三小”条例》的绝佳宣传时机,亭子监管所点面结合,针对经营户行业特点,对新法重点章节进行全方位的重点宣传,尤其对经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额度作了详细宣传。 通过逐户签订《食(药)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和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三小”条例》的宣传,使辖区食品药品经营户的思想理念、经营理念、法制理念得以大幅提升。截止目前,亭子监管所共与辖区436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签订了《2017年度食(药)品安全责任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对1家民办小学校长和15家民办幼儿园园长进行了预警式约谈,对16家白酒小作坊业主进行了《四川省“三小”条例》的宣贯。 撰 稿:刘 伟 / ^$ _) K. i( f3 W!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