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蹊跷的行政拘留案 无知农妇遭遇村霸恶意报复
5 H q2 j8 Q$ N7 g8 N我叫范术英,家住四川邻水县兴仁镇南坝村,丈夫因脑溢血长期瘫痪在床,生活困难。 事情经过:2月27日,出席南坝村第十届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有兴仁镇党委书记李海松及镇政府领导林晓华、龚雪梅等工作人员,还有兴仁镇派出所所长钟勇等3个民警,以及县纪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同志。身为南坝村5组队长的我被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分发选举票给本村投票人。由于我的无知,给户口没在本村且长期居住在我家的女儿、媳妇发了两张选举票参加了选举。当时县上、镇上、村上的很多领导都在场,没有一人指出我女儿、媳妇不具备选举投票资格。作为本村前任村长及被选举人包中余(此人在本村以打架出名属于村霸),明知我的家人户口不在当地不具有资格,在选举时亦没有说出来。选举结束后,包中余得票192票,包金雷206票,包中余发现自己没被选上村长恼羞成怒,才说我家女儿和媳妇没得选举资格,选举无效,立马他就大闹会场,哪个都别想当村主任。最后没有办法,镇上李书记宣布选举无效。 我于3月8日被镇上派出所传讯调查,调查了3次后,居然被行政拘留了,拘留了5天,3月17日被释放,当时拘留我时并未给我出示拘留证书,而是3月20日我自己到派出所问他们要时,他们才给我现开的拘留证。我问镇上的警察为什么要拘留我,他们说,这个事情他们拿着也没办法,因包中余不停的告我给没有本村户口的女儿、媳妇发选举票。这个事情要有人当替罪羊。 第二次选举3月18日,包金雷还是以239票当选为本届村主任。 选举时政府有工作人员在场,包中余发现我女儿和媳妇不具有选举资格在投票时就应该说出来,不应该在发现自己参选失败后再检举我,说白了他们哪个当村长对我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再者,我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妇人,我认为女儿、媳妇长期生活在自家应该具有选举权,并且参加选举之前政府部门和村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解释哪些人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选举时村上还有3名审票员,专门负责审票。因此,过错不完全在我,相应的村上和镇上监管的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包中余是因为2016年修路时与我有过节,这次才故意打击报复。 事发后,村上的村民基本都为我鸣冤,为我打抱不平。不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又是瘫痪家庭的顶梁柱,而是他们对当地村霸与镇上相关人的勾结而愤怒。 # T& d. R8 z3 Q9 Y9 b
范术英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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