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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连云港市灌云县一初中学生跳楼的事件,在网络上被传得沸沸扬扬,网传称该学生在学校遭老师打脸后跳楼,到底事情真相是什么?3月19日,灌云县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 u7 E1 A4 F' R8 {. W6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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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C; D- k% ^7 M$ b, c/ Y% _& ^通报称,3月17日15时许,灌云县实验中学一学生坠楼,据公安部门调查,坠楼者系灌云县实验中学初三(12)班学生殷某。 该生当日下午在灌云县实验中学大考场参加初三年级月考,14时30分左右,监考老师发现其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随后将其手机没收,过程中殷某拒交手机,监考老师在没收手机过程中用手打了殷某面部一下。 约20分钟后,该考生向监考老师请假上厕所,随后独自离开考场,走到该校初二教学楼五楼,从五楼翻越护栏跳下,后被及时送往灌云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灌云县高度重视,很快组织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安排公安警力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7 ^/ Y2 N3 {, ]+ H0 H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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