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研修生在日本:有人工资被扣一半 被强制回国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3-3 10:1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甄凯,日本前“全统一工会”员工,现任岐阜一般工会外国人支部支部长,从事研修生维权13年。

他从日本用工企业的视角看,新的问题浮出水面:有病不给治、工伤之后不让休养、工资上克扣挤对,“(部分)日本企业在变相强制你回国。”日本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给一些企业留下了缝隙。

新京报:你最开始接触研修生时情况是什么样的?

甄凯:我1991年在日本读完大学后,到一家企业做研修生生活指导员。那时候,中国到日本来做研修生的都是政府部门经过选拔,到日本来学技术的人员。

新京报:那时待遇比较好?

甄凯:对。那时研修期只有1年,每个人有6万日元的研修津贴,水电房费企业都包,是正经学技术的。后来日本研修制度从1年改为2年,后又改为3年,去年立法通过可以延长为5年,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研修制度慢慢发展成一种劳务输出制度,因为制度本身的原因,产生的问题非常多。

新京报:你为研修生维权的初衷是什么?

甄凯:我从2004年开始为一些研修生维权。我大学是学法律的,那时候自己开饭店,也在日中友好协会做理事,遇见很多中国研修生被欺负,心里很气愤。有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存折、护照被扣留,有的在建筑工地挨打,还有的工伤之后,企业不但不报劳灾(职业病和工伤),还解雇研修生。觉得自己除了能为他们翻译,还应该做更多。

新京报:维权的数据和成功率是怎样的?

甄凯:以去年为例,我收到研修生商谈的信件136例,有99人在我所工作的维权中心避难并离开(得到解决)。

新京报:目前研修生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甄凯:一些老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不按合同给付工资、工资低于日本最低工资标准、扣押存折、护照、登录卡限制人身自由等。前几年日本的一些企业觉得不按合同或最低工资标准给工资是理所应当的,他们觉得研修生就是廉价劳动力。

新京报:这几年有变化吗?出现了什么新问题?

甄凯:这几年有一点进步,我们去交涉,日本企业知道不按规定给工资是违法的。2010年研修生制度改革后,这些问题有一些改观,但依然存在,并没有杜绝。前天佐贺县的几名研修生给我写信,反映护照被扣留,我今天打电话给他们社长,才刚刚把护照还给他们。

从目前接触的案例来看,最新型也最棘手的一个问题是,日本企业变相强制你回国。比如有病不给治、工伤之后不让你休养,他们希望你回国治疗,他们再请新人。还有一个问题是,在工资上挤对、多扣房屋、水电费。最厉害的,工资的一半被扣去,被扣去工资的三分之一也很常见。

新京报:这是制度本身的壁垒还是人为的因素较多?

甄凯:这其中有很多人为的因素。比如变相强制回国。如果研修生病了或被机器伤到了,有的企业就会以脱岗为由,中断你的医疗保险,向入管局报告。研修生赴日时拿的是特定活动签证,一旦你脱岗,官方就可以按照脱离在留资格,停发你的签证,你就没有合法身份了,逼着你回国。

% a0 Y) V7 g2 [3 d

2 }4 [' j( }% V! p( s1 q
0 u) C! F  l5 r, e5 ^7 r; Q

比如去年有一个女孩,得了败血病,用工方让她回国治疗。我们花费了很多努力才争取到企业支付60%的生活费,医院提供一些援助。按照日本劳动法,员工伤病期间是不能解雇的,但因为政府不作为,就给一些企业留下了空间。

新京报:工资被克扣没有相应的监管吗?

甄凯:用工方永远是强势的地位,工人的选择权非常有限。除了多扣钱,超常规加班,或者到日本后,让你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完全不是合同上写的情况,不干你就回去。但是回国,没有如期完成合同,那些押金全都拿不到。

政府如果对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能加强监管,这些问题才有可能得到纠正。否则现在维权就像打牌一样,打来打去,都是一样的套路,很难。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12 12:28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