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4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生带平板电脑到学校玩耍 被学校没收后销毁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28 15:17: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 Y  D3 o2 u0 [- s/ r

! i. i  b. E: J+ A7 x
徐先生的平板电脑发票。 当事人提供
  “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若发现一律没收销毁。”这是一条“老规矩”,但真这样做,校方有权吗?
  因为把一台价值2298元的平板电脑带到学校玩耍被老师没收,这学期开学时,綦江的徐先生专程找到小孩所在的学校,但没想到,电脑真的被学校销毁了!
  投诉 2000多元平板被学校销毁
  昨日,徐先生向重庆晨报966966公众服务热线投诉称,今年2月,因为小孩的平板电脑被学校没收,徐先生专程找到了学校了解情况。
  徐先生称,他的小孩就读于綦江石角中学,事情发生在2015年9月。2013年时,他给小孩购买了一台价值2298元的三星平板电脑,结果,小孩把电脑拿到学校去玩,被老师发现后没收了。
  平板电脑究竟为何被没收?从孩子的只言片语,徐先生得知,是因为在学校玩电脑。孩子住校,平时只能依靠老师严厉管教,再加上现在很多孩子沉溺网络不能自拔,学校下达“禁机令”,对于家长们来说,是坚决支持的。想到事情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徐先生希望学校将电脑归还家长。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找到学校后,校方却明确表示,电脑已经被销毁了!
  “学校为什么没有通知家长?”徐先生质疑,电脑毕竟是私人物品,学校有权这样做吗?
  背景 这个规定“由来已久”
  记者搜索发现,“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电脑”的规定,业已算是“老规矩”,如此要求的学校比比皆是,有的学校甚至出台“史上最严厉”校规,将没收的手机、电脑在学校的升旗仪式上当众销毁。
  针对徐先生的质疑,綦江石角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也有“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若发现一律没收销毁”的规定。而且,这样的规定“由来已久”。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一来是为了给学生们营造浓烈的学习氛围;二来,学校有足够的条件,满足学生们的通讯等需求。
  而为了“禁机令”,学校也是煞费苦心。这位负责人介绍,“我们收缴以后,会通知家长把手机、电脑领回去,但是经常有家长禁不住孩子哭闹,又把手机电脑拿出来。反反复复多次,也给学校的管理带来困扰。”
  更为严重的是,学校甚至曾经出现过学生不睡觉玩手机、下载成人影片、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作弊等情况。
  回应 学校也觉得“欠妥”正在协商
  不过,学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尽管这样的规定“由来已久”,但在接手处理类似事件时,他们也觉得这种做法欠妥当,从法律意义上讲,学校无权这样做。
  针对徐先生小孩的情况,学校负责人介绍,事情发生在2015年,当时,是由于小孩在寝室玩电脑被老师发现后没收。老师收缴后,将电脑交安保处处理,随后,对电脑进行了销毁处理。
  “我们也觉得这个事情不恰当,所以专门购买了一台针对学生使用的学习机,希望进行赔偿。”学校负责人介绍,昨日上午,学校和徐先生也就此进行了沟通。购买的学习机价值数百元,学习机更加适合小孩使用,而徐先生的平板电脑购买多年已经老旧。
  徐先生认为,学校既然损坏物品,那么理当赔偿。
  观点
  大多数家长 支持“禁机令”
  记者随机采访十余位家长发现,为了方便家长联系,孩子现在配备手机已成必然,而手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功能,也让不少家长为之担心,毕竟孩子自控能力有限,特别是住校的学生,脱离家长的管理之后更像脱缰野马,只能依靠学校严格管理。对于“禁机令”,大多数家长持支持态度。但怎样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学生们使用手机,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家长认为,不要给孩子配手机,实在需要的话,不要为孩子配备功能太多的手机,只要能接电话能发信息就可以了。
  也有的家长认为,学校称禁止带手机是校规,但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将没收的手机、电脑,通过侵权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学校又如何教会学生尊重法律?
  学校无权销毁学生的电脑
  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作为一种教育行为,学校可以在管理上对学生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行劝导,但无权进行销毁。而销毁学生手机、电脑更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损坏物品理应进行赔偿。
  重庆晨报记者 顾晓娟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5 05:37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