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古蔺县一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发生纠纷后,"小姐"张某竟打110报警,称其手机被窃,请警察来评评理。结果可想而知,两人双双被警方处罚了。 当事人指认现场 泸州新闻网 图 17日晚,纳溪20岁的女子张某与古蔺男子刘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后,在网上越谈越投机。两人很快商量好,次日以800元的价格,在古蔺某宾馆"约会"。18日上午,刘某如约赶到该宾馆,两人随即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某支付了张某100元后就欲离去,张某却不高兴了。事先说好的800元,为何却变成了100元?她拉着刘某不让走,两人争吵一番后,刘某没能脱身。张某一气之下居然拨打了110报警,谎称刘某盗窃了她的手机。古蔺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询问后感到事有蹊跷,不像张某说的那样简单,遂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经审讯,查清了两人卖淫嫖娼的事实。目前,张某、刘某因卖淫嫖娼均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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