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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讨要20万债务不成 抱走亲戚家1岁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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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56: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6 y- ]' W) V* \; U+ Y2 V孩子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春节将至,成都人张芳全家却经历了一场“抱子惊魂”。侄儿媳妇王菊上门向她讨债,索要前夫多年前借走的20多万元,但没有成功,1月23日,趁张芳洗碗的10分钟空档,王菊将卧房内正在睡觉的1岁孙子抱走,以此要挟还钱。但她没有想到,这一冲动的行为却涉嫌拐卖儿童,不但害了孩子及全家,更将自己丢进了法律的监牢。24日,记者从成都武侯警方获悉,案发后一天,民警就找到了王菊,此时她正在金花社区一家宾馆里等待张芳拿钱过来,怀中的孩子安然无恙,已经回到了家人怀抱。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到10分钟

表婶家中抱走1岁婴孩

1月21日,武侯区江安河社区张芳家,王菊不请自来,她是张芳的侄儿媳妇,也是孙子的表婶,而此次她的目的很直接——向张芳和前夫讨债。金花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多年前,张芳的前夫因为做生意,向王菊借了约20万元,后来,王菊多次讨要,但至今未还。

这一次,王菊住进了张芳家,试图极力说服,但两天下来没有结果。23日,张芳的儿子媳妇外出上班,家里只剩1岁孙子和王菊。下午1时许,张芳到厨房洗碗,将孙子留在卧房睡觉。王菊趁其不备,溜进卧房,将孩子抱在怀中,从家中逃出。

10分钟后,当张芳洗完碗,发现卧房房门大开,孩子和王菊均不见踪影,得知出了大事,立刻到门外寻找,无济于事,拨打王菊电话,已经关机。她赶紧向儿子媳妇打电话求助。

抱着孩子

表婶在郫都区民房外呆了一夜

“110吗,我的娃娃被我们家亲戚抱走了!”当天下午2点,张芳的儿子向金花派出所报了警。刑侦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周围的社会监控,发现王菊抱着孩子跑向了大街,不停回望。在接受调查时,张芳告诉民警,就是因为双方的经济纠纷未解决,王菊才动了抱小孩的念头。根据初步掌握的信息,民警立即赶赴王菊在德阳中江的老家,却没有发现王菊。

据警方后期调查,抱走孩子后,王菊很慌张,坐上了前往新都大丰的班车投奔儿子,中途临时改变主意,来到了郫县工业园区躲藏。眼看着怀里的孩子已经发烧,不断哭泣,她不敢前往医院,只能在大街上游荡,夜晚,只能抱着孩子在一间民房外坐了个通宵。

抱走小孩的视频监控。

民警设计钓出表婶

被抓仍称“无辜”

24日凌晨,王菊打开手机,给张芳一家打去了三次电话,催促他们立即还钱。民警得知这一情况,设计让张芳假装答应还钱,引王菊现身。早上9点,张芳和王菊约定,几个小时后在成都市区,一手交钱一手交小孩。

王菊赶紧坐车来到永康森林公园附近的一家宾馆,坐等张芳,但等来的却是随即赶到的民警。上午11点,警方将王菊抓获,怀中的小孩并无大碍,被顺利送回了张芳一家手中。

“我怎么了嘛,我就是想让他们还钱!”面对民警,王菊一脸无辜,认为张芳借钱不还在先,自己用讨债有理,用“抱小孩”的方式并没有触犯法律。对王菊的行为,张芳一家非常气愤,儿媳范华说:“她(王菊)明知道孩子正在发烧吃药,但为了要挟还债,不顾孩子的安危,不管亲情,放到谁也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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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说,王菊的行为符合偷盗婴幼儿的情节,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

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判死刑

2016年12月22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中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使其脱离监护人视为“偷盗婴幼儿”;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按《刑法》规定,该罪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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