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得法院执行中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包工头陈某假借工程方欠农民工工资的名义,炮制了86件虚假民事案件。在江苏省盐城市和盐城市亭湖区两级检察院的监督下,86起系列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全部获改判。陈某等31人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已被亭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春节前夕,近百名农民工“集体讨薪” 2016年2月2日,猴年春节前夕。当天早晨8时许,亭湖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国宝接到该区法院执行局的电话:上百名农民工到执行局上访,情绪激动,请求一起参与接访。 王国宝立即赶过去。果然,有近百名农民工各持一份法院生效调解书(被告均系江苏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法院支付工资。王国宝在与上访农民工代表谈话中发现,他们都称被南洋公司拖欠薪水而提起诉讼,但有的却对承建工程并不了解。他仔细审阅生效调解书发现,这些农民工中竟有近80岁的老人,这与建筑工地高强度劳动的实际明显不符。更奇怪的是,调解书的原告当中,竟然有两人除姓名不同外,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等均相同。 这会不会是虚假诉讼?一个念头在王国宝脑海中闪过。 近百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检察院和法院都非常重视,承诺将认真调查听证,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讨薪的农民工们陆续散去…… 检察监督,揭开“集体讨薪”背后的隐情 春节后,亭湖区检察院启动调查程序,此时原告已分散各地,有的到外省打工,有的回老家干起了农活。王国宝带着助手,马不停蹄赶赴邻近的射阳县、盐都区农村,登门寻找原告。王国宝一连调查了5名原告,发现他们都不是该案调解书上认定的被欠薪农民工。 盐城市、亭湖区两级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深入调查,先后走访调查涉案当事人80余人,形成调查材料100余份,结果发现了更多疑点:所有调解结案案件的诉讼费全部由原告农民工承担,而非被告南洋公司;法院调解书中载明的南洋公司履约346万余元的时间,与调解书生效日期相隔仅9天,而南洋公司在盐城是有名的亏损户,负债累累。 专案组决定对陈某面对面调查。面对证据,陈某承认了其虚构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的事实。 检警联动,还原86起虚假诉讼案真相 由于陈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亭湖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指派民行、侦监、公诉部门10余名办案骨干提前介入,最终还原了86件虚假诉讼案的真相。 陈某长期在盐城从事工程建设。2012年10月26日,盐城纺院与南洋公司订立了建设纺院工业中心工程的合同,陈某挂靠南洋公司成为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2015年3月20日,亭湖区法院应债权人卞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债务人南洋公司工程款200万元。陈某闻讯十分着急,因盐城纺院尚欠他挂靠承建的工程款312万元。经人“点拨”,为对抗卞某的普通债权,获得法院执行中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陈某决定假借农民工讨薪。 随即,陈某与属下的10多名分包人合谋,编造南洋公司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采用借身份证等手段“炮制”原告,包办诉讼材料,统一打印诉状文书,统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统一支付诉讼费,于2015年8月将南洋公司诉至法院。因为事先串通,86起虚假诉讼调解异常顺利。2015年10月27日,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尽快拿到钱,陈某在法院立案、执行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到法院集体闹访,向法院施压。 玩火自焚,31人被提起公诉 就此,盐城市检察院就其中的21件虚假诉讼案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亭湖区检察院对其中的65件虚假诉讼案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86件虚假诉讼案件均已被改判。 随后,检察院对陈某等31人以涉嫌妨害作证罪、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2016年12月7日,亭湖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陈某妨害作证案。目前,法院正在陆续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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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A% d# u& v6 M4 _办案公诉人黄祥坤分析说,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11月,人社部、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最高法也出台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但陈某等人钻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的“空子”,炮制了86件虚假诉讼。对此,要重点打击组织、策划、指挥者,对因无知而卷入虚假诉讼的广大农民工则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办案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为盐城检察机关惩治虚假诉讼点赞,她认为,依法维权是正道,虚假诉讼是歪路。践踏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假者实属咎由自取。 ; K$ @9 N. J7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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