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李文宏,我全家(和亲戚)为抵制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94号位于安汉中学及青苹果幼儿园周边一高空违章搭建,现已被肇事者赶出家门,我年逾古稀的老父亲帕金森氏病进一步加重……也许我全家(和亲戚)的安危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此学校周边的高空违章搭建,如果造成公共安全事故谁负责? 2016年10月以来,原1994年与我(我父亲)共同集资建房户允秀明(拆迁统征自建还房)、张明华(系允秀明丈夫)及其家人以楼顶补漏为名,向我父亲索要维修费数千元,由于我父亲认为这顶棚是违章搭建拒绝付款。于是张明华及其家人采取多种手段胁迫我及家人答应他的违章搭建请求。我及家人考虑到允秀明身体健康状况欠佳一直没有举报,希望张明华及其家人能够自查自纠。可是张明华及其家人为了掩盖违章搭建的真相,频频捏造所谓的1994年的建房合同纠纷,变本加厉的威胁我全家。张明华并于2016年12月26日当着国家公安的面,声称公共楼梯是他的私人财产,将我及其家人挡在门外,并且不让我及家人回家。由于我及家人认为这个违章搭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由于附近有小学班中学及幼儿园,我及家人无法承担此风险。并高坪执法城管部门对事情已经初步核实,情况属实,要求社区居委会配合其依法处理,但梨树街社区居委会却认为此事该高坪城管执法局牵头,进而互相推诿。 请问,此事到底该谁管,出了问题到底该谁负责? 请问:高坪城管执法局、梨树街社区居委会等政府相关部门,你们为何要互相推诿?我及家人(亲戚)抵制学校周边的高空违章搭建难道抵制错了?活该落得个有家难归,全家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下场吗? 为了胁迫我及家人就范,允秀明、张明华及其家人多次称,此房是国家还给他们自建的,土地、公共楼梯都是他家的私人财产,我(李文宏位于二楼)的房子就是一个“空中楼阁”。2016年12月26日,张明华当着110警察的面,也称不认识我,不认识我的老婆及我的家人,说我全家都是疯子,不准进他张明华家的私人楼梯,不准我及家人回家。(我也不懂公共楼梯何时变成私人楼梯的,张还说他有证据),张挡在楼道门口,还教育110警察也要带头依法办事……警察只好叫我们到法院去打官司。 难道我想进自己的家,还要买楼梯才能吗。私建顶棚,我本人不同意,觉得有风险。张及家人就可以犯浑耍无赖吗?
# P* g- T* N! S- A# H! Q投诉了几个月了。一直进不去家门。难道老实人就活该被欺负?政府工作人员,这个推那个推,说好的为人民办实事呢?
+ R8 X2 [* g2 J现在的房子进也进不去。想卖。张明华还不允许中介带人看房。非得要求按原来300多一个平方的原价卖给他?这个可能吗?这不是强买吗?
' C2 W# U- o5 J9 j+ J1 ]* V我希望政府还我家一个公道。不想寒了心! 2 C3 X- W4 f9 c) w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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