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韩利)12月10日至31日,由市领导担任检查组组长的23个检查组将全面检查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20个区(市)县及79个市级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结果将直接与主体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先进单位将在市纪委全会上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将被约谈。 市纪委介绍,本次检查,每个检查组9人,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市级部门领导职务的市纪委委员、市纪委机关党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员担任,成员则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单位、市级部门纪检组和监察室、区(市)县纪委监察局抽调。 检查内容包括: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情况;保持高压态势,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反对腐败工作情况等。检查的主要方式及程序包括召开工作汇报会、个别谈话、抽查核实责任清单完成情况以及召开情况反馈会等。 + q, B5 P [) R; K: K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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