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陈旭鸿 许鹰)犍为法院继续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向着“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稳步迈进。10月份以来,执结案件84件,涉案标的5102万余元。 犍为鼎顺钢结构有限公司系列案件顺利执结。以犍为鼎顺钢结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24件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万余元,通过法院的执行与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迫于各方压力主动向法院缴款账户汇款2.4万元。 黄远军、肖荣昆借款纠纷合同案执行标的到位过千万。协助执行单位犍为某房地产公司在法院依法采取冻结被执行人在该公司的投资权益后仍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了1691万元。据此,犍为法院向该公司发出《责令责任人追回通知书》责令其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并裁定其在擅自支付而未能追回的1691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不服裁定提出执行异议,该异议被依法裁定驳回,该公司又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在此期间,申请人以经营困难为由,无端指责法院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暂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级法院裁定维持我院异议裁定后,犍为法院迅速冻结协助执行单位的银行账户,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履行赔偿责任。在发出法律文书的第二天协助执行单位即自动将1691万元全部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案款己进入分配程序,访院将依法进行案款发放处理,并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协调当事人将剩余款项尽快执行到位。 犍为鑫祥贸易有限公司、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百万执行款三月之内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对债务予以认可,但拒不履行义务且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货款收入予以扣留,后经法院协调,双方同意分批扣划案款,法院最终扣划被执行人的货款105万元、执行费12900元及诉讼费7475元,2016年11月4日全部执行完毕。 严格把关司法救助标准,缓解执行压力、化解当事人经济困难。今年10月以来,犍为法院向1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643元;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且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了帮助。 " o& @1 H4 x, Z7 \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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