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日讯(记者 李丹)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今年4月至10月,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附件不合理交易条件、设置行业壁垒、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行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121件,案值3304.039万元。 据悉,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因地制宜重点突破1至2个行业领域,确保“精准打击”,严格执行“一线一核,一案一查”,积极排查案源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行动期间,省工商局及时解决各地在查处个案时遇到的法律障碍等问题,8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州工商局召开公用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典型案件分析会,交流经验做法,分析典型案例,帮助基层释难解惑。10月下旬,省工商局组织眉山、广安、达州等地就商业银行转嫁成本系列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围绕案件事实、违法定性、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研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疑案难案。达州市工商局查处某天然气公司和某水务集团公司限制竞争案,雅安市工商局查处某天然气公司强制收取用户以普通气表更换智能电表费用案,德阳市工商局督促公墓经营方修订含有霸王条款的《墓位使用合同》等案件。 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规范了公用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民生改善、市场开放,进一步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敦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和银行等行业共向用户退还以“保证金”、“预存费用”、“换表费”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3300余万元,取消了“违约金”、“滞纳金”等不合理收费420余万元,为消费者和企业减少预期支出费用15700余万元。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或企业在日常生活中或企业运行中遇到维权侵权的事情,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受理,确保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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