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2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店里少了只鸭 成都肉铺挂“小偷”照片悬赏(图)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0 15:00: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 t) [% a  P$ T5 E& L. z
! \; t4 z' M5 Z7 G* X# [3 c  o

昨日,西体路,一家肉铺挂出一张截屏照片,店铺员工说照片里的人偷了店里的鸭子。

  侵权?

  市民

  这种做法“简单粗暴”,店主侵犯人家的肖像权

  律师

  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权,店主将对方认定为小偷,这种行为欠妥

  肉铺

  我侵犯她权利?那她偷我东西怎么说呢?

  商家

  没异议,至少这个悬赏通告贴出来,对准备“下手”的人是个警醒

  近日,成都西体路一家肉铺门口,一张“悬赏”通告格外引人注目,一块木板上贴着一位中年妇女照片,下面文字备注,“此人是小偷,如有发现者奖200元。”据店铺员工介绍,照片上的人偷了店里一只鸭,店方也是迫不得已才将她贴了出来。

  针对这件事情,律师提醒,店主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而店主直接将对方认定为小偷,这种行为也是欠妥的。

  店里少了一只鸭

  监控拍下嫌疑人

  快到年底,位于西体路3号新二村27幢旁的一家肉铺也迎来销售旺季,下午两点,店门口依旧是水泄不通,店里五六名员工忙着切肉、数钱。不管忙碌还是空闲,大家都紧紧盯着桌面上的鲜肉。“偷怕了,几乎每天都有小偷来光顾。”店里一名员工表示,前不久,店里还丢失了一只鸭子,价值约100元。

  该员工表示,11月2日这天,店里右侧摊位本来一共摆出五只鸭子,到了中午就发现少了一只,“上午并没有卖出过鸭子”。店员们赶紧翻出当天监控,最后在监控中发现上午有一位中年妇女拿了鸭子,没有给钱。

  “最近一段时间都没看这个人来过了。”店主将监控录像中该妇女的面部截屏打印出来,挂在店门口公示,并悬赏200元捉拿“小偷”。

  公示照片有人觉得欠妥

  店员认为应该

  肉铺挂上“小偷”照片,对于这一行为,附近商家大都没有异议,一旁卤肉摊点老板说,“肉店经常被偷,都被偷怕了,有的是惯偷,也有顺手牵羊的。”他表示,至少这个悬赏通告出来后,对于准备“下手”的人还是有个警醒。

  从附近经过的刘先生认为这样做欠妥,“店主侵权了,即使那个人是小偷,也有肖像权。”他表示,店主虽然遭受了损失,但他的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也有市民表示,监控画面上的照片有些模糊,如果其他人长得和这个人有些像,岂不是也要受到牵连?

  “我侵犯她权利?那她偷我东西怎么说呢?”店里一位员工愤愤不平,他表示,报警后还没抓到小偷,店里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来保护自己权益,店里现在有6名员工,监控也有八九个,仍旧防不胜防。

  律师提醒

  涉嫌侵犯照片当事人名誉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店主遇到这事更好的处理方式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将监控材料交给警方。不过,“把监控照片贴在店门,不侵犯小偷的肖像权,也谈不上隐私权。”刘秀说,而在名誉权上,侵权主要是让受害人名誉受损,但如果将有违法事实的截图和单独拿一张照片出来指责其犯罪,两种性质还是不一样的。

  “我认为店主的这种做法欠妥。”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则表示,店主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照片当事人的名誉权,因为店主的表述有问题,“照片上的人是否为小偷,这要由法律机构来认定,即使监控拍到她顺走东西的镜头,她也只是嫌疑人。”不过,他也认为照片并不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毕竟店主没有将照片用作营利目的或者其他非法用途。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记者 陶轲

$ J5 i8 ~( s0 [. }% B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6 18:44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