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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2家医疗机构违法收费 一医院输液7次算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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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4: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11月24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2016年8月至11月30日期间,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价费热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发改价检〔2016〕631号)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针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查处了一批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问题。

一、天水市妇幼保健院违规拒退费案

市民反映,在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做三维B超,收费342元,但由于未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去做,医院不予退费,要求查处。经价格主管部门调查,举报属实,已责令该院退还举报人342元。

二、兰空机关医院违规收费案

患者反映,在该院妇产科剖腹产住院一周,花费1万多元,认为收费有问题,要求核实处理。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院存在以下多收费问题:1、超标准收费。根据规定,血细胞分析检验费(五分类)每次20元,医院实际按25元收费,检验两次,多收费10元;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胎心监护费50元;3、扩大范围收取静脉穿刺置管术费36元;4、根据规定红光治疗收费标准每个部位8元,计费两次,应收费16元,医院实际每次按105元收费,多收费194元;5、静脉输液收费规定标准为每次7元,共输液7次,应收费49元,实际按24次计费,计多收费119元;6、按照规定“二次剖宫产术”含疤痕剔除术,且手术记录中未体现腹壁整形术,故此项属于多收费,计多收费1047元;7、因患者做的是二次剖宫产术,手术时已开腹故不应再收取经腹腔镜盆腔粘连分离术,故此项收费属于多收费,计多收费1348元;8、患者实际住院8天,1级护理2天,2级护理6天,但该院2级护理实际按6.59天计费,多收2级护理费4.13元;9、该院在新生儿未出生时就收取新生儿护理费,多计1.6天,多收费40元;10、多计三四人间床位费1天,多收费12元。以上共计多收费2860.13元。价格主管部门已责成该院将多收费2860.13元退还给患者。

三、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误读政策致患者多付费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到该院泌尿科住院时,因当时没有床位,医院告知先住到外科消炎,等泌尿科有床位时再转过去。等到泌尿科有了床位,被告知无法从外科直接转过去,要先办理出院手续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导致交了两次“门槛费”,自己咨询过医保局称同一家医院不同科室是可以互转的,认为该院是故意多收费,请核实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属实。由于医院医保政策理解偏差,让病人出院再办理入院导致病人在医保结算时多掏了“门槛费”,经协调,医院已向病人道歉并补偿了700元。

四、成县人民医院违规收费案

成县一居民反映,在该院合管办报销医疗费用时只复印了身份证、 户口本,用A4纸一张,被收取5元复印费,无任何收据或发票,要求调查。经查,举报属实。该院已退还多收费用。

五、兰州金港城医院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多收费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院做了人流手术,医院未明码标价,不出具费用清单,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要求做880元标准的常规人流手术,该院实际施行了收费标准为2480元的Grace无痛取胚人流术。由于该院明码标价不规范,且术前未向患者告知,价格主管部门已责成该院退还1600元手术费,并责令该院规范明码标价。

六、庆阳市人民医院违规收费案

庆阳一市民反映,腿上出现了两个小斑点,到庆阳市人民医院皮肤科就医,医生让抽血化验,诊断为瘢痕,要注射“复方倍他米松”注射液,并告知医院药房无此药,让患者到医院内的便民药房去买,患者买来药后交注射费100元,认为收费太高,要求调查处理。经调查,举报属实,价格主管部门已责成庆阳市人民医院退还多收费用。

七、甘肃省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案

兰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小孩脸部外伤1厘米,到该院普外科就诊时被介绍去了整形科,缝合术外加两个针剂收费近2500元,并且被告知换药、拆线要另外收费。认为收费太高,要求查处。经查,反映的问题属实,该院以美容整形为借口,实际套用面部外伤清创整形术收费标准并按5.7次计费,收费2425.35元,另外单独收取皮内注射、肌肉注射、大换药、破伤风抗毒素(TAT)和病例手册费合计收费35.52元,总计收费2460.87元。超标准收费1847.51元。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该院改正其违法行为,将多收费1847.51元退还举报人。

八、兰州华夏医院明码标价不规范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院治疗腋臭时收取:1、换药费100元/天(3天);2、打点滴1200元;3、红光电疗5000元;4、热疗1100元。该院没有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由于该院明码标价不规范,致使投诉人误解,已与投诉人协商解决,由医院给予投诉人援助术后治疗费5000元。

九、兰州仁和医院明码标价不规范案

兰州一市反映,在该院做人流手术,包括宫颈糜烂、宫颈贴膜、宫颈息肉治疗费,总计收费9623.5元,发现其中有标价与实际结算不符的项目,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由于该院明码标价不规范,致使投诉人误解,已协商退款1600元。

十、兰州仁和医院明码标价不规范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院治疗腋臭,X红灯激光理疗项目收费600元(一分钟10元),该院未提前告知收费标准也无明码标价, 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由于该院明码标价不规范,致使投诉人误解,该院已与投诉人协商解决,退费300元。

十一、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扩大范围收费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医院体检中心做健康体检时,除正常的体检项目外,自己另加了一项心理咨询(但医院根本未做此项检查),共收费1138.6元,感觉医院发的单子中有些检查项目没有做,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核实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院扩大范围收取了属于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的“健康咨询”费9.2元、“建立健康档案”费5.75元,共计扩大范围收费14.95元。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该院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将多收费14.95元退还举报人。

十二、一只船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收费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此输液两天,结算单显示150元,实际向其收费185元,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改正,并退还多收费35元。

十三、兰州市七里河区冯玉梅诊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诊所看病时,诊疗费和药费共收取110元,无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并处罚款300元。

十四、西固区玉门街十字三毛厂楼下口腔科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此镶牙,未见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该诊所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退赔患者300元。

十五、惠仁堂药店价格欺诈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七里河区三角线惠仁堂药店购买了五盒祖师麻片,货架上的标价是一盒19.5元,实际收费21.8元, 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药店存在低标高结的价格欺诈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向投诉人退还多收价款2.30元。目前,对该药店的价格欺诈行为正在依法处理中。

十六、兰州市七里河区至仁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该药店售卖的僵蚕单价1.07元/克,无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店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药饮片没有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元。

十七、德生堂药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店购买祛风止痛胶囊(54粒装),标价33元,实际结算37元,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其规范明码标价,并处罚款500元。

十八、众友药店敦煌路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药店购买中药,无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药店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草药未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其整改并处罚款300元。

十九、岷县协和医院违规收费案

岷县居民反映:在岷县协和医院买了两盒加替沙星胶囊 (规格120mg*12粒),一盒45元,但自己在盒子上扫二维码显示价格为8元,感觉差价太大,要求查处。经查,该院加替沙星胶囊(百科沙)购进价格为24.34元,售出价格为25元,由于收费人员电脑操作错误,误收为每盒45元,两盒共计90元,计多收价款40元,该院自愿双倍退还多收价款,共计退还多收价款80元。

二十、杏林诊所违规收费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此购买100片装的复方地芬诺脂片1瓶,价格20元,无明码标价,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诊所销售的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元。

二十一、老百姓大药房违规标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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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西津西路长信国际酒店1楼老百姓大药房购买的氧氟沙星滴眼液,标价11元,结账时收款22.5元,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药店氧氟沙星滴眼液柜台标价和结帐价格不符,因属工作疏忽在调价时未能及时更换标价签的个别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其整改,并退还多收投诉人药价款11.50元。

二十二、惠仁堂药店违规标价案

兰州一市民反映,在该药店购买北京同仁堂牌三七片,标价13.5元,实际结算16.8元,认为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因属于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价签的个别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改正,并退还多收价款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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