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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向法官施压将女儿留置法院 男方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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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6:2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上海浦东的姜某夫妻来说,房子似乎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妻在他人怂恿下,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对姜某夫妻作出了处理决定,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
  姜某原住上海虹口区,上世纪90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的三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他们于2014年离婚。之后,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要求分割相应财产。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40余万元。
  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姜某拒不搬出该房屋,其间另娶王某为妻,并于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儿圆圆(化名)。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顾悦考虑到姜某家有幼儿的情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眼看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刘某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收回了房屋。
  得知房屋被前妻收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夫妻俩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向法官要求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之后,姜某夫妻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
  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将圆圆送到了临时看管机构,同时责令姜某夫妻前来法院接受处理。二人也意识到已犯下大错,很快赶到执行局。
  面对法律制裁,夫妻俩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悔过,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将配合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据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根介绍,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为抗拒执行或发泄不满情绪,将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企图以此对法院施压,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严重干扰。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通过加强与相关青少年帮扶中心、养老院等机构的合作,畅通人员救助渠道,实现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这类故意妨碍法院正常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相关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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