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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 潮州新闻网资料图
原标题:潮州落马区长的歪念头:收钱“劫富不劫贫”
广州日报讯(记者汤南通讯员许文彬) 去年,潮州市纪委查处了潮州市湘桥区委原副书记、区长陈鹏严重违纪案。在纪律审查期间,他写下10份悔过书,文中多次出现“穷人的钱不能收,老板的钱收一点也无所谓”,“不收钱是不近人情”,“劫富不劫贫”等思想,并始终认为“自己本质是不坏的”。日前,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披露了陈鹏严重违纪案细节。
区房管所长9年晋升为区长
据介绍,陈鹏从一名湘桥房管所所长,成长为市房管局副局长、局长,湘桥区委副书记、区长仅用了9年时间,平均每三年便晋升1次。而他从2003年春节开始收受他人钱物起,到发案已足足13年,尤其在他任职于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期间,掌握着关乎国计民生资源的重要权力,也成了当地企业老板们的重点“围猎”对象。
对于自己的腐败行径,陈鹏始终认为“自己本质不是坏的”。据披露,陈鹏出身农村,1987年从潮州电机厂调到市房管局湘桥房管所工作后,他曾自认底子薄、水平低,因此还发奋钻研业务知识。1999年在潮州滨江长廊18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中,他还以正直、廉洁的口碑成功取得拆迁户的信任和支持,顺利完成任务。
认为“不收钱是社会另类”
据披露,陈鹏在2003年~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特别是在任职于市国土局期间,利用土地审批权力,迫使土地使用者上门送钱送礼以求快速办理,大肆收受41家房地产开发商、用地企业、下属单位、乡镇政府等单位和人员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86万元、217万港元、6.3万美元,另外还有黄金、洋酒、字画等礼品。
对此,陈鹏在忏悔材料中表示,在开始收受钱物时自己存在过思想压力和挣扎,然而,当他与企业老板“朋友”、“兄弟”的接触越来越多时,他开始慢慢地接受了老板们所谓不收礼、不收钱是“不近人情,社会另类”的观点,认为“节日礼金”、“节日慰问”是正常的社会交往,不主动索取就好。
忏悔材料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次,在陈鹏更新家具时,他母亲问他,钱是哪里来的?他笑着反问母亲说:“难道我没有好兄弟吗?”在这种错误思想的诱导下,陈鹏逐渐放手收受巨额财物,最后发展到不收钱则“拖、卡、要”的恶劣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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