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以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为主线,把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作为重要工作,为巴彦淖尔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巴彦淖尔市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20个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全市23家重金属国控企业,除12家停产外,其余企业废水、废气全部达标排放。 巴彦淖尔市进一步强化固废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自治区的年度考核检查中全部达标,成为全区4个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全部达标的盟市之一。全市8家单位的14枚闲置废弃放射源已全部安全收储。 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管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60%以上。 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21个项目,巴彦淖尔市已全部建成。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3个,农村(嘎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编制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10座,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项目7个,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266.941公里。黄河入境、出境断面水质连续5年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出境断面水质常年好于入境断面水质,两个断面达标率稳定在100%,总体上完成了流域水污染防治断面水质达标的目标任务。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市淘汰燃煤小锅炉达到129座。 其中,2015年,巴彦淖尔共完成大气除尘设施改造工程8个,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家,淘汰燃煤小锅炉50座,全市4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16套,全部实现第三方运营。完成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121台(座),淘汰黄标车1615辆,全市13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已按要求全部开展工作,并按标准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 2015年,巴彦淖尔市全年共下达135个减排项目,其中水减排项目65个、气减排项目70个,并以市政府和各旗(县、区)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 巴彦淖尔市通过建立减排重点工作月检查通报、季分析调度、半年联动督察、年尾预警通报、年终考核评比的长效管理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全市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沟通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保了全市减排工程稳步推进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十二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343天以上,优良率保持在93.97%~94.52%之间。2014年PM10浓度为比2012年下降了14.3%,重污染天气较2012年减少6天,下降42.9%。 (记者 李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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