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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法官巧用理 离婚纠纷变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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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6 10:2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法制传播网讯(许鹰 廖智慧)“不把抚养费给我解决好,我就把孩子带给法官你来养!”这是朱某诉李某离婚案件开庭时,被告母亲到庭时说的第一句话。为避免矛盾愈发激化,东坡区法院民一庭郭旭东法官巧用法理明辨是非,倾尽情理最终化解争议,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朱某和李某婚后育有一女,现年8岁。该夫妻因经济原因和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从2008年分居至今。朱某曾三次诉至东坡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均因被告李某拒绝到庭致使判决未果。近日,朱某第四次诉至东坡区法院,此次被告李某告知承办法官,朱某自2008年外出务工后至今未给付过抚养女儿的费用,甚至早已不清楚女儿的长相,如若朱某坚持离婚必须首先支付抚养费。
郭法官抓住此案的争议焦点即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遂着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郭法官首先向朱某释法明理,劝说其要担负起对女儿的抚养责任并做好支付抚养费的准备。之后又三次亲自到李某住所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希望被告能积极应诉。然而三次均未见到李某身影,其父母也表示不愿意转交。临近春节前,郭法官再次前往李某住处,并联系村干部共同给李某父母做思想工作才成功让其同意转交开庭传票等文书。
经过多方努力,原被告双方均按时参加庭审,郭法官及时将案件转为面对面调解,重点就抚养费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支付给被告所欠抚养费6万元,并协定从2016年3月份起,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700元,医疗费、住院票据凭票据各承担一半。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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