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播网讯(蒋思平 许鹰)近日,夹江县法院木城法庭成功审结一起聋哑人起诉离婚案件。原告张某是一名聋哑人,听力一级残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邀请了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王老师进行庭审现场翻译。 庭审过程中,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放缓庭审速度,细致耐心地询问当事人,手语老师及时将法官的询问传达给原告,并悉心领会原告的手语、表情,准确地向法庭及被告反映了原告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得以充分沟通。经过近二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均充分表达了真实想法。在法庭调解阶段,通过翻译老师及双方家人的帮助,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该庭坚持司法为民,以建设服务型法庭为目标,合法积极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通过邀请手语翻译,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原告与法庭之间的沟通不畅问题,并促成了该案成功调处,实现了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s( ]! R& A- S*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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