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8日讯(记者 戴璐岭)11月30日,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并有针对性的对四川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污染”提出整治要求。 昨日,四川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对《工作方案》进行权威解读。 提出目标:2020年 全省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 环保厅副巡视员张金汉表示,在工作目标上,《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地表水中水质较好水体稳中向好,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一般水体稳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岷江、沱江流域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等市,以及嘉陵江流域的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等市重点控制区域水环境状况不断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在具体指标上,《工作方案》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到2020年,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岷江、沱江五大重点流域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各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全省地下水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四川段)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到2030年,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岷江、沱江五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保持在85%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9%以上。黄河(四川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提出十大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绿色发展、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亮点一:21个部门牵头 共同参与治水前所未有 张金汉表示,此次《工作方案》共有98项具体措施。决心大,措施实,发力准,可谓亮点纷呈。其中,《工作方案》与以往污染防治规划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落实部门。《工作方案》提出了98项举措,其中29项设置了1个以上牵头部门。其余69项中,环境保护厅牵头或负责的项目最多,达到32项。张金汉表示,“21个部门牵头治水,44个部门共同参与,这是前所未有的。” 亮点二:各市州要签责任书 治理有惩有奖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跟大气污染防治一样,水污染防治也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国家即将与省,以及省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将以环境质量为唯一责任目标。据了解,国家初步拟定我省的水质目标主要有地表水考核断面87个,饮用水源42个,地下水考核点位34个,消除劣Ⅴ类断面8个,消除市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我省自设考核断面20个,湖库9+3个,小流域32+2条,消除劣Ⅴ类断面10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223个等。 与此同时,《工作方案》还规定,要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方面。加大水质达标、饮用水安全、城市水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市(州)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设市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奖励和处罚国家每年公布的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此外,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面。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评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建设项目。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三:有针对性,以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为主攻方向 由于总磷污染已是我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因子,因此《工作方案》将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作为主攻方向之一,以此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 在“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中,提出取缔“10+1”严重污染的小企业。在国家要求的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小企业基础上,增加了污染严重的部分小磷化工。 在“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中,国家要求: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10个行业实施开展专项治理,进行清洁化改造,我省增加了磷化工行业。 在“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中,强调了涉磷工业集聚区,并要求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在“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任务中,提出了“全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脱氮等改造、升级,2017年底前,应完成增加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任务。 在“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超标扣缴制度”中,提出了“增加扣缴总磷污染因子”;在“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提出了“在总磷超标集中的岷江、沱江流域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9个市实行控制总磷污染排放”。 亮点四:2015年底前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张金汉表示,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必须依靠深化改革,通过创新加以推进。《工作方案》重点体现在多方面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如,设市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8年底前,县城城区以及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方面。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防治、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污染防治等。研究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建立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四川省重点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资金核算办法》及配套文件;对水质优良的“9+3”重点湖库和大渡河、雅砻江、青衣江等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紫坪铺水库于2017年底前完成。积极探索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补偿,促进保持水质稳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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