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8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金口河区法院审结一起“村官” 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

[复制链接]

3万

主题

3万

稿子

1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43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1:3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本网讯(唐瑞苓 许鹰)11月17日,金口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方某某犯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一案,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村基层干部代表共计120余人参与旁听了该案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6月7日,被告人方某某利用担任金河镇黎明村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擅自将区交通运输局拨付的“农村道路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中的31.23万元挪归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2014年11月30日至2014年12月2日,被告人方某某将该村收取的林地流转款中的5.5万元挪归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1月9日,被告人方某某在担任金口河区白蜡虫产业协会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金口河区科学技术协会划拨给金口河区白蜡虫产业协会的“2013年中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资金中的16.64万元挪归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以上三笔款项共计53.37万元。被告人方某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庭审中,被告人方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同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最后,区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对其所挪用的公款31.23万元、挪用的资金22.14万元予以追缴

: O/ ^8 D2 f. ?( Z( ]) R"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1-24 10:32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