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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控制政策带来的“选择性生育”是“3000万光棍”出现的主要原因。CFP供图 原标题:“3000万光棍”的性需求与养老只是个收入问题
浙江财经大学的谢作诗教授最近有些郁闷,郁闷的原因是他的一篇博客《‘3000万光棍’是杞人忧天》被“标题党”了。一家门户网站为抓眼球,擅改标题,变成了《经济学教授谈光棍危机:低收入者可以合娶老婆》。该文被其他网站不断转载后,一时间成了网络热议话题,谩骂声一片,甚至有网友打电话到他所在学院进行辱骂。在网络这种发言没有任何成本约束的世界里,因观点不同而出现“语言暴力”,已是当下常态。其实,谢文的问题只是给出的建议有点草率,相应的分析也不够具体和深入。这里请容许我狗尾续貂,也谈谈3000万光棍难题的破解之道。
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据统计,由于男女性别比失衡,到2020年中国大约有30 0 0多万男性将成为“光棍”,不能进行婚配,组成家庭。一些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这将构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数据是否准确暂且放下,这里假设是准确的,并构成了“社会问题”。
首先来看男女性别比失调的原因,这点不难分析。在社会养老没普及之前,家庭养老仍是社会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传统中国社会,女孩出嫁后不承担养老责任,代际间的养老是由儿子承继的,即养儿防老。由于抚养一个男孩或女孩的成本相差不大,而在收益上,男孩要远大于女孩,导致的结果自然是“重男轻女”。父母在男孩的衣食住行,尤其是教育上投资要高一些。上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强推了“一孩化”政策,社会养老又没配套,结果是父母普遍希望此生只能生一个的孩子是儿子。而B超等技术的出现又可以提前查知胎儿性别,尽管有或明或暗的禁止,但“选择性生育”仍不时发生。带来的结果自然是生男孩的概率要大一些,这是“30 0 0万光棍”出现的成因。
实际上,若无选择性生育,一个社会整体生男生女的概率大致会维持在1:1,不会出现性别比失调的问题。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既然养儿的投资收益要大一些,为何在传统社会,不见满街都是“儿子”呢?原因即在于父母付出了抚养成本的女儿虽不承担养老责任,但出嫁时夫家是要给予一笔“彩礼”做补偿的。扣除天伦之乐带来的“收入”外,养儿还是养女的“均衡”,停留在两者投资收益的边际等式处。若整个社会男孩子多,女孩自然“物以稀为贵”,“彩礼”上升,会激励父母多生女儿。也就是说,养儿还是养女,也是人类的行为选择,仍受经济规律支配。正是由于“市价”的引导,带来整个社会的性别比维持在繁衍所需的均衡处。
但若“市价”受到了政府对生孩“数量管制”的干扰,使得养儿还是养女的投资收益在边际上“不等”,就会出现性别比失衡现象。“生”还是“不生”,生“一个”还是生“几个”,决策权应该交给父母,因为他们才是市场的主体,才最清楚“边际等式”在何处实现。上世纪80年代强推“一孩化”的原因这里不论,这次计生政策调整,允许一个家庭生两个孩子,是一个进步,但还不够,应更进一步,让生育权利尽早回归家庭,才能尽早根治数量上“3000万光棍”的失衡难题,杜绝再次发生。
提高收入是关键
既然五年后“3000万光棍”会成为事实,那这个“存量”问题不能无视,又该如何解决?先要搞清楚的是,这一性别比失衡会带来什么社会问题?其实社会学家担心的不外是两个方面。一是性需求不能满足,二是无人养老。
先来看性需求的满足。即使在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条件下,男女性别比的均衡大致是1:1,这时是否仍存在“光棍”或嫁不出去的“剩女”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男女匹配组成家庭不是自然天成,无任何“代价”的,而是有较高搜寻的“信息费用”。传统中所谓的“红娘”,或现在的婚恋网站,即是为降低这“信息费用”而产生的“中间商”,她(它)们挣的即是这“信息费用”的钱。即使这世上有男人和女人各100人,最后也会有十个八个的“剩男”、“剩女”,没能婚配。
美色有价,而女性的身体是其巨大的资产。实际上,不仅女色有价,男色也有价。注意,这么说并不是“歧视”或“物化”女性。从经济学或科学的视角看,凡是能带来“收入”的皆是资产。市场竞争之下,资产落入出价最高的人手中,所谓“英雄配美人”,是市场配置“效率”的应有之义了。抛开价值观,想清楚了这些,就知道“性”本身也是一项商品和服务,与其他的商品和服务本质上没有差别。
只有从这个“一般化”的科学视角看待“性”,才能不在价值观“好坏”上纠结,才能摆脱成见,找到答案。尽管婚姻是满足性需求的主要渠道,但无“老婆”的光棍是否就满足不了性需求呢?既然本国的女性少,能否从外国进口“新娘”呢?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不正是过去30多年来中国所走的成功之路吗?
只要愿意,“富人”不会娶不到老婆。因此,“光棍”能否满足性需求,本质是个“收入”问题。只要中国人的收入高,大可以从国外“进口”“新娘”了。实际上,这种事正在发生。缅甸、蒙古、俄罗斯等国的姑娘,受收入的吸引,已有不少嫁入中国。只是受国籍及一些法律的禁制,“进口”的价格目前还比较“高”。
中国在收入比较“低”的时间,也曾“出口”过“新娘”。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上海人,以将女儿嫁外国人为荣。据说嫁得好的“等级”排序是欧美人第一,其次是日韩人,最后是中国港台人。
实际上,撇开“国别”这个变量,或站在外星球上看地球,就一目了然了。所谓的“进口”或“出口”新娘,不过是人口在婚配问题上,受“市价”星光的指引,在地球上迁移流动,实现资源的较佳配置而已。中国要解决这3000万光棍的婚配问题,最重要的仍是要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在绝对额上提高“光棍们”的收入水平,使得“新娘”能自愿流入。同时,在制度上或政策上做一些调整,以降低“进口”新娘的价格。
性的合约种类
既然担心“3000万光棍”的性需求不满而产生问题,那除了上面指出的提高国人收入,大量“进口”新娘外,还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呢?为此,要探讨一下与性有关的合约种类。且先来看看家庭这一组织或这张合约的本质。
家庭有三种功能。一是种的繁衍,即“养幼扶老”;二是男女交配,满足性的欢愉;三是一旦夫妻组成家庭后,即变成了一个两人“合伙公司”,除了性的欢愉和种的繁衍外,还求家庭这个“公司”的收入(或产出)的最大化。若“边际分析法”学得好,就会明白家庭的本质是一张“种的繁衍”的合约,后两者只是“派生”出来的功能。若求产出的最大化,实在没必要非“一男一女”组成一个合伙公司来实现。而性的满足也不必非要规定男人一生只与一位女性交欢来实现。无论男女,皆有“多偶”的天性,家庭这张合约是对人的“多偶”天性的严格约束。
为何要约束“多偶”的天性?风俗伦理也一再表扬夫妻间的“忠诚”,谴责婚外“出轨”,答案存在于“两害相权取其轻”中。人类的家庭合约经过了漫长的演化。从初民时代的群婚乱交,到血婚、伙婚、偶婚制,再到目前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为主体的专偶制,目的是为了避免近亲繁殖,确认“爸爸是谁”,从而以父系血缘为约束,更好地实现“抚幼养老”(更具体的分析,详见南都7月5日A 17版刊发的“为什么会‘歧视’同性恋”,这里不再展开)。而婚外“出轨”,无论男或女找性伴的支出,皆是在未经“公司”合伙人同意下的“毁约”。更重要的是,女性出轨,在避孕和D N A技术出现前,“爸爸是谁”就成了大问题,从而伤害到整个社会“种的繁衍”。在风俗伦理上,对女性出轨的“谴责”或“禁制”要比男性更苛刻,即是此理。
也就是说,家庭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种的繁衍”的合约,为此,它严格排斥男女“多偶”的天性,要求夫妇一生中只能以对方为交配对象。单纯从性的需求看,“妻子”是“丈夫”购买的一张终身交配合约。这张“终身合约”很贵,光棍们支付不起,才导致“落单”而不能婚配。
但“多偶”毕竟是人的天性,即使有法律和风俗伦理的约束,婚外“出轨”现象仍旧频发。而从性交易的合约来看,“终身合约”也只是满足性需求的一种而已,除此之外,还有按“次”计算的短租合约,所谓“狎妓”是也。有“包养”的长租合约。也有“合租”合约,比如1949年前中原地区的“拉帮套”以及个别地区存在的“兄弟共妻”现象等。当然,“合租”合约是特殊局限的选择,从来都不是人类性合约的主流。既然婚配这张“终身合约”很“贵”,光棍们的性需求是可以通过更便宜的“短租”合约来满足的。
“养老”是个伪问题
从上面第二部分的分析可知,由于婚配中有较高的搜寻费用,不受法律或政策干扰下的性别比均衡中,也会存在婚配不成功的男女“光棍”问题。传统上这些“光棍”的养老,从来就没有构成“问题”,为何现在反而成了“问题”?
实际上,传统中国的这些“光棍”养老问题仍是通过“血缘”纽带解决的。虽然没有“儿子”的直系血缘养老,但仍可以靠旁系的血缘亲情来解决,比如“过继”子嗣或直接由其兄弟姐妹的下一代来承担等。当然,下一代承担了“养老”成本,这些“光棍们”是要在劳动力丧失之前做一些“补偿”来交换的。
而“光棍们”是会预先在“储蓄”上对自己的养老问题做安排的。同样的道理,无子嗣的富人虽然不能享天伦之乐,但不会存在“养老”的问题。各种不同档次的养老院服务是市场针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供给”。只要能出得起“价”,在当代社会,“养老”从不是问题。何况随着现代金融的发达,各种新的养老合约也在不断涌现,像“抵押住房养老”就是例子。
更重要的是,中国正在放弃传统上有效的“家庭养老”,而逐步在扩大基数,推行近似强制式的“社会养老”。若养老制度大变,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部分“光棍”也会被纳入“社会养老”。届时,他们的“养老”更不会是一个问题。
而强制式的“社会养老”取代传统的“养儿防老”,是中国养老制度的进步,还是会与西方现有的遭遇类似,把中国也推入财政困境的陷坑?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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