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官网、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网站及中国环境报官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25个城市或单位因为环境问题被环保部约谈,其中2014年约谈了5个,2015年约谈20个,20个为城市,1个为国企。(10月7日人民网) 地方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进工作不力或是迟缓,被“约谈”传导工作压力,也不失为是工作方法的一个创新。更何况,治污、治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必要性、紧迫性不容置疑。尽管约谈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是,要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光有训诫施压远远不够,务实的“约谈”内容更加值得推敲。 平心而论,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有着方方面面的复杂原因,一些地方环保工作欠佳,想必也不尽然是当地干部不想作为所致。任何一级干部都不太可能去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而之所以难以有效推进工作,其中可能受到资金问题、排污企业配合不力的问题、技术能力问题、经济发展指标的问题等等问题的牵制。而这些制约困境,有的并非当地自身能够解决,需要多方同时、同向发力才行。惟其如此,如果在“约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的同时,能够多听取对方的意见,帮助理清工作思路,进而一起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一些与之相关的具体问题,打破制约工作落实的瓶颈,这样的“约谈”才会事半功倍。虽然说环保监管不力有法可依,但既然约谈就应当有效,如果约谈找不到问题产生的症结所在,不能帮助寻求对应的策略,谈了也可能是一头雾水,最终污染依旧、沦为“说唱艺术”,徒有虚“谈”。 因此,环保约谈不仅要“管”人,通过约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更要置身其中出谋划策,谈出成效,二者不可偏废。如果仅仅把“约谈”片面理解为当“裁判”,层层效仿下来,终归不是一件好事。“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的道理都懂,但要身体力行,真正要把这一要求落实在各级干部担当的具体工作中,不仅考验干部的觉悟、能力和智慧,而且事关改革发展大计。完善和修正“约谈”制度内容,做到标本兼治、虚实结合,谈得务实、谈出效果,更加值得探索 作者:钟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