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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住院,医生让去指定药店买药,一盒3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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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事后发现同款药外面只卖100块,差价近40倍!呼和浩特一男子突发急病住院,医生称医院没货,让家属去门口指定药店买药。家属花3960元买了一盒(10片),事后发现同厂家同规格的药在别处只卖100元左右,集采后甚至只要四五十元。记者暗访发现药店明知已调价仍按高价卖,最终协商退差价。网友质疑医生与药店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药店涉嫌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以及医生指定购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救命时刻,一盒药要价3960元
前阵子,呼和浩特的张先生突然身体出状况,家里人吓得手忙脚乱,赶紧把人送进附近医院。医生一检查,说情况挺危险,得马上用一种特效药。可偏偏医院药房没货了,医生写了一张处方,让家属去“医院门口附近”的药店买。
救人如救火,谁敢耽误?张先生爱人拿着处方就跑出去了。到了药店一问价,差点没站住——一盒药,3960块!打开一看,一盒才10片,合着一片就要将近400块钱。她心里直打鼓:这也太贵了吧,比金子还贵?可丈夫躺在病床上等着用药,再贵也得掏啊。咬咬牙,付了钱。
后来张先生病情稳住了,家里人随手上网查了一下这个药的价钱,这一查可气炸了肺:一模一样的厂家、一模一样的规格、一模一样的10片装,外面药店普遍只卖100块左右。而且因为国家药品集采落地,很多地方已经降到四五十块、八九十块一盒。他们买的这盒,竟然贵了将近40倍!
张先生气得直哆嗦:“这里面要是没有猫腻,谁信?救命的时候宰人,良心呢? 二、记者暗访:药店明明接到调价通知,死活不认账
一家人找媒体曝光。记者以顾客身份去那家药店暗访,店员一开口还是那套词:“这是特效药,价格一直就是这么贵,我们没乱要价。”
记者没跟她吵,直接拿出国家集采调价的通知文件——文件上写得清清楚楚,这款药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经大幅降价了。也就是说,药店在明知调价的情况下,仍然按降价前的高价卖给急等救命的患者。
店员一看纸包不住火了,立马换了个说法:“哎呀,我们没接到调价通知啊,不知道。”记者随后从药店负责人那里调取资料,结果发现负责人手上明明就有那份调价通知单!谎言当场被戳穿,药店这才没话说了。
最后在记者和舆论的压力下,药店同意把差价退还给张先生家。差价多少?将近3900块钱——相当于他们多花了39倍的钱去买一个本来就该便宜的药 三、法律分析:坐地起价坑病人,该当何罪?
这件事不是简单的“卖贵了”三个字就能糊弄过去的。咱们从法律上掰扯掰扯,这里面至少涉及三个问题。
第一,涉嫌价格欺诈。
《价格法》第14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家药店在明知国家集采已经大幅降价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调价信息,仍然按降价前的高价卖给急需用药的患者,这就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医生指定药店买药,可能涉及商业贿赂或违规转诊。
为什么医生偏偏指定“医院门口那家药店”?别家药店难道就没有这个药吗?还是说中间有“好处费”?《药品管理法》第88条白纸黑字写着: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反过来,医师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回扣。
如果查实医生每介绍一个病人去指定药店买药就能拿到提成,那医生就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药店则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即使金额不大,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警告、暂停执业甚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第三,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患者看病,医生可以推荐用药,但不能强行指定唯一购买渠道。尤其是医院“没货”就让去门口药店,患者没有第二个选择,这本质上是在利用信息差和危急处境来逼迫患者接受高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药店和医生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结论:差价退了就完事了?网友不答应!
这件事在网上炸开了锅。很多网友都分享了自己类似的经历:
“我父亲住院,医生也是让去对面药店买药,一盒700多,开了三盒。我果断放弃,网上下单一模一样的,不到20块一盒!”
“在医院住院,医生让我到楼下药店买药,心里很不舒服,但又不敢不买,怕得罪医生。”
“这种医生和药店联手坑病人的,就该狠狠罚,光退差价有什么用?不痛不痒的,下次还敢!”
说实话,人家躺在病床上等着救命,你药店在这坐地起价,把别人的生死关头当成自己发财的机会,赚这种黑心钱,晚上真能睡得着吗?还有那位指定药店的医生,你把处方往那一指,中间到底有没有“弯弯绕”,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有关部门不能只让药店退个差价就结案。得查一查:这家药店到底坑了多少病人?医生有没有拿回扣?药店的进货价是多少、调价通知是什么时候收到的、为什么明知降价还敢卖高价?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让违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所得,才能刹住这股“救命钱也敢坑”的歪风。
最后问大家一句:你在医院看病时,有没有被医生指定到外面药店买药的经历?买到的药是不是也比外面贵得离谱?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故事,咱们一起曝光这些黑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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