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车辆长安启源A07搭载22个感知硬件 江西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赣州瑞金济广高速“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一辆初次登记仅一年多的长安启源A07纯电动轿车在济广高速追尾一辆停在快车道内的重型半挂车,造成轿车内3人死亡。报告对事故原因作出明确认定: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以及货车严重违法停车,共同导致事故发生,双方均负事故直接责任。因轿车驾驶员已在事故中死亡,依法免予相关处罚;目前,司法机关已对货车驾驶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碰撞前运行状态:辅助驾驶开启约40秒,事故前出现脱手 随着调查报告披露,涉事车辆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数据的解析结果也同步公开,事故发生前车辆的运行轨迹得以还原。 报告显示,10月2日凌晨3时54分,轿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车辆驶离宁都东服务区。3时59分34秒,张某主动开启IACC功能,车辆进入辅助驾驶状态。 根据公开资料,IACC属于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系统运行期间,驾驶员仍需持续保持对车辆的监控,并随时准备接管
。EDR数据显示,4时0分0秒至4时0分13秒期间,车辆处于方向盘脱手状态。4时0分9秒至事故发生前数秒内,驾驶员未踩下加速或制动踏板。在此过程中,车辆也未对前方静止货车实施有效避让或制动干预。 从驾驶员开启辅助驾驶系统到最终发生碰撞,时间约为40秒。调查报告并未对辅助驾驶系统在此次事故中的作用作出直接技术归因。 事故另一方:半挂车快车道熄火,警示措施未达标准 调查报告同时披露了被追尾重型半挂车的现场情况及检验鉴定结果。 事发前,货车驾驶人谭某兵因不会切换主副油箱,导致主油箱燃油耗尽,车辆最终在左侧快车道内熄火停车。车辆停下后,谭某兵在车尾后方摆放了4个警告锥筒,但最远距离不超过45米,未达到相关法规要求的150米标准。 鉴定结果还显示,该货车车架存在非法改装情况,车辆外廓尺寸违法加长5170毫米。事故发生前后,车辆后位灯处于不亮状态,车架及集装箱尾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原有反光标识亦存在脱落、污损等问题。 此外,调查报告指出,涉事货车所属的纭毅纭庆(扬州)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培训与动态监控不到位等严重管理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预警车辆在高速快车道的异常停车
。长安启源官网公开资料显示,涉事A07车型搭载“天枢驾驶辅助”系统,配备5个毫米波雷达、12个超声波雷达及5个摄像头共22个感知硬件。在官网“安全辅助”说明中,官方以“降低风险可能”为宣发语,明确标示该车具备前碰撞预警、后追尾预警、AEB自动紧急制动、车道保持辅助及540°全视野影像等多项功能。
针对该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29万元的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涉事运输企业及非法改装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事货车非法改装相关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外,对涉及事故的3名有关公职人员,建议移交相关机关进行追责问责。 / a* f! Y6 b# o; U* r- H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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