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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媒体人刘虎被抓,应以公开公正避免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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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2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我局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媒体报道称,通报中的刘某即刘虎(前调查记者),巫某某或指巫英蛟,他是刘虎近年创办的自媒体账号的合作作者之一。
有一种舆论认为,刘某被抓与他此前在某公众号上发表的一篇涉及四川蒲江县的监督类文章有关。这篇文章采访的商人反映,该县相关领导以手续不全为由,对前期经过协议承诺的项目实施强制停工、冻结房产等措施,并多次要求将合法的项目房产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幼儿园,却不提购买或置换事宜,还威胁强拆,文章中还提到有关官员索股、索贿的情况。
鉴于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很多涉案细节警方不便披露可以理解,但文中所称的涉营商环境和政府信用问题无疑是极为严肃的,既然此事已成一起公共事件,那么此刻要做的就是保障公众知情权。
要警惕此刻舆论场在信息披露不完善、信源不对等的情况下引发公权捂嘴、道路以目的寒蝉效应。当务之急,是当地对这篇文章中提及的情况予以公开回应,刘虎所涉罪名是否与这篇文章有关?文中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既然警方已认定其涉嫌诬告陷害和非法经营,有关方面完全可以放心地将真相公之于众,充分的信息披露才是避免网络误读的正途。
近年来,受媒体转型和各种因素影响,调查记者规模在缩减。不少有调查与写作功底的前记者们探索转型自媒体之路,借助社交媒体时代的技术红利,以公民监督的方式继续监督社会尤其是公权力的运行,成为意见领袖。这些来自民间的公民监督与来自主流媒体的媒体监督共同构成了舆论监督互为补充的一体两面。
但同时,自媒体的舆论监督又常常面临信源单一、观点不够平衡等现象,刘虎此前发布的涉蒲江县文章即存在这个问题,其所涉及的情况基本出自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之口,而在新闻实践中,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往往是对自己有利的,必须平衡双方的观点以便让报道整体平衡。
刘虎文章中的问题并非孤例,此前一些发端于自媒体爆料的新闻事件,事后也多有被证实与事实有偏差之处,这似乎也是民间舆论监督的通病,民间舆论监督的视角来自民间,他们所搜集与展现的也都是权利天平上相对弱势的民间一方,而且自媒体作者不具备采编权,又该如何要求这一群体的文章面面俱到呢?如果动辄要求民间舆论监督只能按照指定渠道进行,恐怕既无助于问题解决,也有碍于公民监督权的行使。由此,又牵扯出各界所一直讨论的,官员人格尊严与公民监督权之间的张力到底该如何相洽的问题。但有一个基本共识——对公权可以“严苛”,对私权不妨多些宽容。
官员的人格尊严、地方营商形象、公民监督权的行使,一组组关系博弈终究要回到法治与公义的高地上得到解决。期待当地以公开公正态度处理此案,尤其要以史为鉴;民间舆论也不妨保持冷静,避免过早陷入对立情绪——沉默无益于问题解决,公开才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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