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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人民政府、双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人与双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孙晋宇于2021年12月21日,由双流区九江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写明婚生子“教育费、医疗费各负责一半”,在未判决时孩子就已经选好学校,并已经就读,当时孙晋宇是知情的也并示提出过不同意孩子就读该幼儿园。本人于2024年向孙晋宇提出让其支付孩子教育费及医疗费,孙晋宇仅支付医疗费后,拒不支付教育费,我向又流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说的是在未离和已离的时候当事人没有提出同意还是不同意,现在提出了不同意那就是默认不同意,支持孙晋宇不支付孩子教育费,说判决的教育费和医疗费是默认的普通教育费和常规医疗费,法院这么严谨的部门,都是用默认来回复的吗?在2025年孙晋宇继续拒不支付孩子医疗费,微信直接不回复,选择性回复!拒不承担孩子成长所需的教育与医疗等相关费用,但是又要享受孩子的探视权,请问这样合法但是真的合理吗?现在的孩子仅在学校上课就可以了吗?学校的延时课都是不需要上的吗?校外一点都可以不用学就可以的吗?既然你选择了不支付孩子的教育及医疗费,那为何不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呢?就当没这个孩子不行吗?为什么又要在半夜的时候打电话、打视频来进行骚扰,说想孩子,既想享受权力又不想承担一个父亲该有的义务和责任,请问这样合法但是真的合理吗?想孩子就只是在嘴上说说就可以的吗?孩子的成长不需要时间、精力、金钱就可以的吗?孩子今年6岁多了,有陪过一个生日,有收到过一个生日礼物吗?
2 G5 W+ ?1 Y1 j1 o/ h! M6 S 在此我深受烦扰,难道父母离婚就得要让孩子转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不需要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的吗?私立学校就不是教育认可的正规学校了吗?我一个女性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想让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错了吗?仅靠孙晋宇支付的1000元/月的生活费就可以生活了吗?在此特向贵单位求助,请可怜一位母亲希望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的心情、请可怜一个被深深伤害的女性、既要工作又要养孩子的艰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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