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在自贡(微博)市富顺县,就有这么一个“老赖”,她借钱后不仅不还,还开着自己的豪车去外地躲避。当得知自己的车被执行法官拖走后,这个“老赖”才不得不还钱。 2013年1月—2014年11月 借钱做生意亏本 朋友闹上法庭 王丽与张军都是富顺县人,两人是朋友。2013年1月王丽因做餐饮生意向张军借款11万元。后王丽因经营不善,不但未营利,还产生了好几十万元亏损,后王丽关闭了餐厅,外出南充(微博)务工。 张军多次催促王丽还钱,王丽均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后来干脆电话都不接。张军只好将王丽告上法庭,2014年11月20日,法庭判决王丽自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张军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 判决后—2015年4月 强制执行仍不还 老赖还开豪车 判决生效后,王丽依然未按判决内容还钱。2015年3月26日,张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顺法院执行局接案后,立即对王丽财产展开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王丽住房一套,但因其只有唯一 一套住房,且其父母均住在里面,因此依法只能查封,不能处置。另查到王丽还有奥迪车一辆,车辆系奢侈品。这是典型的“老赖”,执行法官立即到车管所对其车辆进行了登记扣押,但却没找到王丽本人及现车,法官只能让张军随时打听王丽及其车辆的下落。 2015年4月27日中午,朋友告诉张军,说看到王丽开着车回来了,张军立即通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接到通知后马上通知张军去看住车辆,并驱车赶到车辆所在地。当执行法官赶到时,王丽已锁了车,并离开现场,法官电话通知王丽,她却不接电话。 2015年4月28日 法院强行拖豪车 老赖警醒还钱 执行法官当场合议决定强行拖车,拖车刚到达,此时另一债权人李明及其朋友赶到现场,拦住拖车,声称该车已抵押给了他们,并出示了王丽与他的借款合同,及车辆行驶证等。 法官只好向其耐心释法,因该车现登记在王丽名下,且其未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其借款合同及所谓的抵押是不能对抗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经过一番耐心解释,李明最终放弃阻拦。 在得知车辆已被法院强行拖走后,知道已无法继续躲债,第二天,王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及申请人张军及另一债权人李明,要求解决此事。 最后,在法官的协调下,三方达成第三人李明代王丽立即偿还张军10万元,张军自愿放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王丽连同以前债务将车抵偿给第三人李明的和解协议。(文中人物为化名)(廖军 华西城市本记者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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