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通报,对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通报显示,确定6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且编造不实理由,多次长时间离线、离席、关闭摄像头或未在独立封闭空间评审等行为构成严重不良行为,给予“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的处理;确定13位专家存在的长时间迟到、拍摄会议材料等行为构成一般不良行为,给予“一定范围内通报”的处理。 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和学风建设,建立了完备的制度,行之有效地开展了相关工作。2024年6月18日至7月25日期间,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评审,共组织728名专家使用多场景视频系统完成评审工作。 通报提到,在此次评审过程中,大多数专家能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评审任务,但部分专家存在尽责和纪律方面的不良行为。依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了相关处理,相关处理结果已告知专家本人,并纳入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不良行为清单。 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方面表示,此次为2024年第一批次项目的评审专家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后续还将持续对评审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专家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以强化责任担当,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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