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有着很奇怪的癖好,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以身试法,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各种迷惑行为, 香港一名40岁李姓女子,已有3名子女,可她自去年7月起在大庭广众之下裸露身体拍摄视频及照片,并发布至社交媒体和各大网站数量多达120条。
事发后,当地警方以涉嫌“猥亵裸露身体”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将她拘捕,并在核实相关证据后对其依法采取行政拘留。这起事件的处置体现了公安机关的坚决态度,维护了正常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
她就是这么给孩子树立的榜样,也不知道她的孩子怎么想,她又是怎么想, 这种女人,为了钱已经没有了底线,不仅伤风败俗,还可能涉嫌猥亵罪,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对周围人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是违法行为。
此女子在公共场合、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等龌龊不堪、伤风败俗的事来,被抓是罪有应得,她连最基本做人的羞耻心都没有,这种行为发生在现代社会中让人很不理解,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都已经非常成熟,做出起违法行为的人更应该清楚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如此不顾他人感受、不顾孩子感受,不顾社会声音的行为,实在是一种极其幼稚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 U4 s0 K5 F( j* d4 {" v5 z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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