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李XX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8月12日,李女士向纵览新闻(报料微信:ZLXWBL2023)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两人是一对再婚夫妇。上述话语是前夫刘某涛在猥亵继女,也就是她的亲生女儿梅子(化名)被发现后为她写的一个承诺书中的内容,当时梅子差一个多月才满15周岁。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刘某涛并未就此罢手,此后又多次猥亵梅子。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举报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轨道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2 d# O5 U( x2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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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李女士称,刘某涛是1975年出生,湖北人。刚认识刘某涛时,李女士对他印象非常不错,称刘某涛文质彬彬,是一个非常有礼貌、非常绅士的人,约会时会主动帮她拎包、主动替她开车门,让人感觉非常有礼貌,“如果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你几乎挑不出他一点毛病。”当时,刘某涛已经是一名民警,这让李女士对刘某涛十分满意,于是决定和刘某涛重组家庭。李女士和刘某涛再婚时各自有自己的女儿,刘某涛的女儿判给了前妻,李女士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则跟着她一起生活。她和刘某涛结婚后,也有了一个儿子。/ ~3 u- l- ^6 K1 C8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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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有多久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女士气愤不已的事情。当时,梅子11周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有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去了自己的裤子。“我女儿跟我讲,我都有点不相信,但是我女儿跟我讲没有性器官接触。我也以为是误解,就问他(刘某涛)为什么这样,他告诉我只是好奇。”李女士尽管有些半信半疑,但还是跟刘某涛大吵一架,还闹过离婚,但因为没有确实证据,最后不了了之。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她将女儿送往了第一任丈夫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