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网等港媒7月19日报道,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过千示威者在弥敦道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汽油弹,警方在油麻地围捕213人。其中12人开审前承认暴动罪,今日(1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3年至3年4个月不等刑期。
被告依次为李诺琳、王志聪、黄文泽、黄梓泓、温英杰、钟景筒、唐志仑、黄雅琳、苏浩臻、黄羽薇、廖志文及黄冠锋,早前均承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 报道称,法官以4年半监禁为量刑起点,被告开审前认罪可扣减刑期至40个月,法官也考虑到其中7名被告涉本案后仍积极求学,减刑2至4个月,12人分别被判入狱3年至3年4个月。 据此前报道,“理大暴动”的213名被告中,共200人罪名成立,其中11人被判入教导所,167人被判29至64个月监禁;仅6人脱罪,另有7人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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