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我局接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我局调查:28日9时11分,唐某某(男,23岁)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向后倒车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女,54岁)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开展事故认定和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附近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女,36岁)围观时发现与货车司机相识,遂上前帮忙理论,随后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并说出“我有所长电话”等言论。现已查明,其声称的“所长电话”,为2017年5月30日凌晨,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留存了相关电话。冷某某与派出所所长不相识,无私交。 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 S" ]. h$ ?, M1 {3 H X,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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