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子意外怀了情人的孩子,后在分娩过程中病危,情人代替丈夫在病危通知上签字后,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丈夫得知情况后,将情人告上法院,索赔44万余元。 张女士与丈夫陈某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27岁,女儿今年14岁,原本一家人和睦相处,却因为夫妻俩的两地分居而日渐疏远。 为了谋生,张女士只身来到县城,选择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日子过的虽紧巴巴,但孩子丈夫又不在身边,所以小日子过的也自由自在。 在餐厅打工期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女士结识了经常来就餐的卢某,一来二往,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并同居。 同居后,47岁的张女士意外怀孕,这令卢某又惊又喜,二人一商量,果断选择生下这个小生命。
十月怀胎后,张女士被卢某送往医院接受分娩。不料,在分娩过程中,张女士发生病危状况,医院要求家属签署病危通知等一系列病历资料。 为此,卢某以张女士丈夫的名义在所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不幸的是,经过抢救,还是没能留住张女士的生命。 很快,张女士的丈夫陈某和孩子知道了张女士死亡的消息,一家人悲痛欲绝。悲痛过后,陈某恢复理智,认为医院和陈某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先后将医院、卢某陆续告上法院。 法院先行审理了医院与张女士死亡原因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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