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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达州被遗弃的半岁女婴已父母双亡,当地做回应,网友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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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7 11:45: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引言: A9 }+ U3 P4 B) q0 r
“遗弃”一词出自《书·皋陶谟》一文中,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又厚次敍九族之亲而不遗弃,则众人皆明晓上意而各自勉励。”自此以后,便有了“遗弃”一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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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1 P" o; W5 f& v, k9 T何为“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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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P5 Y* L6 Q! r9 C5 Y《词语新解》中称,“遗弃”是抛弃、丢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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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儿女是父母的心肝宝贝,任何做父母的都不愿意遗弃自己的孩子。一位社会学家称,在这个世界上,尽管生命是短暂和微不足道的,然而,对于每一个父母来说,他们的子女却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在他们看来,子女将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意义。即使是他们面临着艰难困苦,甚至生死抉择,他们也会坚定地选择坚守,不愿随意遗弃自己的子女。6 T" X; |2 j#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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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社会学家接着称,当子女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子女会带给父母无尽的喜悦和希望。父母们都能够从子女的身上看到自己家族的未来,看到自己生命的延续。孩子的每一个微笑和每一次成长,都会让父母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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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社会学家继续称,不过,生活中充满了许多未知,有些父母可能会在经济困难时选择遗弃孩子,但这些父母的行为却是违背人性和伦理的。因为对于所有的父母来说,子女不仅是他们的血脉延续,更是他们的精神寄托和生命的意义,所以无论父母面临多大的困境,父母都应该坚守在孩子的身边,坚决用他们自己的爱和力量来支持孩子,并不能将孩子遗弃。3 l6 _, S. J4 ?& o) V!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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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据1月9日的报道称,四川达州宣汉县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 h, N7 {7 A7 u, z1月9日,众多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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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有居民在四川省达州宣汉县的街头发现了一名放在地上的女婴,由于居民对此女婴的身份存疑,因此,便报了警,当宣汉县公安局蒲西派出所接到接警后,便立即派民警赶到了现场,而当民警到达现场后,民警从女婴的身上找到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此女出生于2023年8月20日,由于家庭出现了变故,因此,无力抚养,现将此女放于此地,等待有缘人抱回抚养成人。7 Q; y$ t8 g6 Z4 R6 I) ?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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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看到这张纸条后,便初步判定该名女婴已经被遗弃,于是,便赶紧将该名女婴养至达州市社会福利院暂养。而达州市民政部门也迅速发布了寻亲公告,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尽快寻找女婴的家人。不过,时至今日,此女婴的家人仍然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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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Q- x! m5 j而正在达州市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极力寻找女婴家人的时候,网络上出现了一则传言,有网友称,此女婴的父母已经离世,由于剩下的爷爷奶奶无力抚养,因此,此女婴被其爷爷奶奶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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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u2 S0 L6 e; e) w! f针对网络上的这一传言,1月11日,某媒体对达州市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有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称,网络上的这一传言并没有得到公安部门的确认,目前,尽管女婴的父母还没有找到,但警方仍在尽力排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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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 P2 A, b9 E/ R& v' y$ `% \由此可见,网络上的这一传言仅仅是一种传言,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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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2 d' i. D0 ^! 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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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5 C4 V% R+ J: V; P* J' _
网友情何以堪:我认为:如果此女婴的父母还健在,此女婴的父母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无论家庭遭遇什么样的变故,都不是遗弃孩子的理由。当然,如果此女婴的父母真的已经离世了,那就是另外一种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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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岁月如歌:假如此女婴的父母真的已经离世了,假如此女婴还有爷爷奶奶,其爷爷奶奶也不能将自己的孙女遗弃啊!毕竟,孙女是自己家庭的血脉,自己怎么能够舍得呢?当然,也许爷爷奶奶年龄大了,抚养孙女已经力不从心了,但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啊!何必要将孙女遗弃呢?6 A2 O! y" S+ G% i, m5 B" S/ i5 H  q

  ?/ |- W# r6 \1 o: w. t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遗弃子女是一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61条就有遗弃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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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认为:如果此女婴的父母有一方尚且健在,无论有什么困难,都是不能遗弃此女婴的,而这一遗弃行为必然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的。如果此女婴的父母真的已经全部离世了,但其爷爷奶奶尚且健在,其爷爷奶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但不能将此女婴遗弃,毕竟,此女婴也是爷爷奶奶的希望,爷爷奶奶怎么能够将此女婴遗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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